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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未参保农民工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发表于 2020-8-11 09:22:4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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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民政部获悉,近期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据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蒋玮介绍,该《通知》的亮点之一在于运用临时救助制度为受疫情影响的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比如农民工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通知》要求,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劳动收入,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

  蒋玮表示,今年以来,受疫情影响,就业压力明显上升,一些群众下岗失业,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总体上看,符合低保等社会救助条件和失业保险政策的困难群众和失业人员,都纳入了相关救助保障范围,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

  但随着疫情影响持续发酵,还有一些政策尚未覆盖到的群众,特别是既没有参加失业保险,又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失业人员,比如农民工等,低保制度和失业保险政策都没办法覆盖,由此产生了救助保障的政策“盲区”,其基本生活面临较大困难,迫切需要出台一些阶段性救助措施,帮助他们解除“燃眉之急”,渡过生活难关。

  为确保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真正惠及广大困难群众,中央财政从新增财政赤字和抗疫特别国债中,专门安排105亿资金用于支持地方做好低保、临时救助“扩围”工作。下一步,民政部将通过开展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强化绩效评价等方式,抓好《通知》的贯彻落实,推动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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