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20-8-18 08:24:38
|
查看全部
健全多元化社会纠纷解决体系,防止社会矛盾涌向司法机关。应加快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分类分道分流防范化解。这包括,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人民调解组织,更好发挥其及时就地化解民间纠纷、修复社会关系的独特功能,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积极推动群团组织、行业协会设立专业性调解组织,运用其权威性、公信力,有效解决本领域、本行业纠纷。加强商事仲裁、劳动人事仲裁、农村土地承包仲裁等仲裁机制建设,更好发挥仲裁的自愿性、简便性、保密性、强制性等优长,让更多民商事纠纷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创新完善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机制,引导行政纠纷主要通过行政渠道解决,推动行政机关在调处民商事纠纷上发挥更大作用。创新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推行领导干部特别是市县领导干部每月下基层大接访制度,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网络化、智能化,更好发挥信访制度在解民忧、护民利、聚民心上的独特功能。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增强诉讼的可及性、便利性、公正性、高效性,夯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