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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18时,雷某、廖某等数十名某劳务公司人员到都江堰市胥家镇某项目工地向项目承包方讨薪未果,双方发生纠纷,继而发生打斗,致雷某和廖某受伤。伤者被及时送至都江堰市医疗中心救治,雷某经抢救无效死亡。(10月12日中国广播网)
拔刀便刺,挥刀就砍,显然是预谋好了的;所以我们又一次看见了开发商雇凶杀人——开发商、资本势力雇凶杀人伤人,且常常叫嚣“往死里打,打死一个20万”,这种事情越来越多;这一次虽然没喊“打死一个20万”,可是当场打死一个农民工,不知道开发商们眨没眨一下眼皮?
开发商雇凶杀死农民工,在网上激起一片愤怒和声讨,有网民质问:资本势力为何这么嚣张?还有很多人在问:杀人会不会偿命?是的,笔者以为,这两个问题是最需要追问的。
其实,“资本势力为何嚣张”与“杀人偿不偿命”,是有着内在联系的一个问题——资本势力因为有钱才嚣张;有钱而嚣张,是因为花钱可以买命,所以,自古以来本是天经地义的“杀人偿命”,才越来越不天经地义了,所以才有了众网民共同问着一个本不必追问的问题——杀人会不会偿命?
“花钱买命”,这种来自民间的朴素定义,虽说每每受到司法界人士的批判——被说成是不懂法的民众的曲解误读;然而,很多富人就因为有能力摆平受害者家属,用高额赔偿兑换受害人家属的“谅解”,往往能逃得一命。司法上可以避讳“花钱买命”,但是有钱人犯死罪可以不死,穷人没有这种待遇,却是事实。
距离都江堰并不远的重庆市,就刚刚审结了一起开发商雇凶杀人的案件:重庆黑龙集团原董事长向世全因雇凶手“教训”死了“钉子户”的儿子,一审被判处死刑;然而,因开发商“积极赔偿”,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二审便改判死缓。这样的案例现在越来越多了,而且只要免死,一切皆有可能——有能力免死的富人,他们在监狱里能“改造”几天,谁都说不好。
民工不过是讨薪,于开发商来说,既非杀父之仇,亦非夺妻之恨,犯得着雇人行凶吗?对普通人来说,就真的犯不着;然而对于资本势力、有钱人来说,如果伤害他人的成本非常低——不过是花钱摆平,那么其动怒的“门槛”可能也是非常低的——普通人不敢越格的事情他们可能会不当回事。而“花钱摆平”也好,“买命”也罢,那些“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的案例,难道不是一种公开的提示吗?那么,某种司法原则算不算“共谋”?如是,那么讨薪民工,就不仅是死于资本暴戾,还死于这种“合谋”。(马涤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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