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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绍兴讯 (通讯员 董华伟)近日,浙江省绍兴市出台《关于加快建设新时代“名士之乡”人才高地,全力打造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决定》,谋划实施十六项突破性人才工作举措,全力打造新时代“名士之乡”。
传承“名士之乡”人文生态,吸引五湖四海“金凤凰”。深化实施“名士之乡”英才计划,大力引进未来产业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力争未来五年引进集聚顶尖人才50名、领军型团队100个、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1000名,全市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60万。深入实施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人才培育壮大系列行动,实行专家举荐制,设立青年人才专项,提高35周岁以下青年人才入选各级人才计划比例,培养“特支计划”高层次人才1000名,其中优秀青年科技人才200名。全面推进新时代绍兴工匠培育工程、千名博士集聚行动,年均新增大学生就业10万名,五年新引进博士后300名,新增高技能人才10万名,培育一批技师和工程师队伍。
厚植“名士之乡”育人沃土,高筑创新发展“策源地”。推进绍兴滨海新区、科创大走廊、文创大走廊“一区两廊”大平台建设,高标准建设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优化众创空间、孵化器、特色小镇多主体协同创新布局。试点建设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充分赋予人才“引育留用管”自主权。做大做强浙江绍兴人才创业园,加快建设特色产业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推动共建研究院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推进大湾区院士之家建设,实现院士之家区、县(市)全覆盖。
弘扬“名士之乡”爱才风范,激活干事创业“源动力”。持续激发创新能力、体制活力,建立健全重点项目攻关“揭榜挂帅”机制,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坚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新金融扶持机制,坚持“人才+资本”发展路径,扩大人才发展专项基金,开展“人才投”“人才贷”“人才保”“人才险”业务,完善人才金融服务体系。全面改革人才计划遴选方式,把工作履历、薪酬待遇、获得投资额度作为人才评价认定的重要标准。深化高层次人才薪酬制度改革,国有企事业单位引进领军型、紧缺型人才可实行年薪制、项目制。建立包容审慎的人才管理和审计评价机制,坚持从整体上评估人才引育投入绩效,对人才科研成果和项目绩效实行总体考核、中长期考核。
深化“名士之乡”城市气质,打造近悦远来“活力城”。深化人才创新创业全周期“一件事”改革,打造“海智汇”绍兴国际人才创业创新服务中心首站平台,推进人才创新创业服务综合体区、县(市)全覆盖,建设绍兴“人才之家”。提高人才服务数字化水平,加快建设绍兴人才大数据中心,推广应用“人才码”。落实在绍高校、国有企业、科研平台人才的同城待遇,支持户口不迁、关系不转的在绍创新创业人才同等享受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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