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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日报
毕业季=就业季,相信不少毕业生都在为找到一份心仪的工作而奔波忙碌着,就业意味着从学生身份向劳动者身份的转变,那么,对于初出社会的毕业生,在找工作、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呢?今天就跟大家说说“劳动合同”那些事......
问题1
劳动合同和“三方协议”的区别?
答:“三方协议”是教育部门统一制定的书面文件,主要用于毕业生在毕业前明确就业去向,一般由毕业院校、毕业生和就业单位三方共同签订,但是“三方协议”并非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约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因劳动关系而产生的各项权利义务的合同文件,包括工作岗位、劳动报酬、工作内容、社会保险等等内容。
劳动者在就业时一定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得以“三方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
问题2
劳动合同一定要是书面的吗?
答:是的!如果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将需要承担一定期限内二倍工资的惩罚性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