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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煤绿水洞煤矿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及汛期安全检查工作

发表于 2020-8-26 09:13:4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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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今年雨季来临,川煤集团广能公司绿水洞煤矿成立以矿长、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风险隐患及汛期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在暴雨前和暴雨后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及汛期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该矿明确检查范围为井下主要排查各采掘(治灾)作业地点、各运输大巷、采区回风巷和总回风巷以及排水系统、排水设备设施、重要出水点、密闭墙、挡水墙等;地面主要排查厂场点、620泵房、790风机房、990风机房、350矸石山以及防汛物资的储备等,必须实现矿井全覆盖。
该矿对常态化检查工作提出五条要求,确保检查不走过场,不走形式,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一是检查出的各类隐患问题由每组现场负责人分类并确定等级,明确整改责任单位(部门)、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监管单位、监管责任人以及整改验收责任人等,现场能整改的必须现场督促整改到位。现场风险管控措施未落实到位或需要改进完善管控措施的,必须现场予以纠正和调整,并将改进完善措施报安监处备案。二是查出的隐患问题由每组的记录人认真记录,排查结束后立即将排查记录表交安监处汇总,经安全副总工程师和安全副矿长审核,总工程师组织制定整改方案、措施,矿长审定后统一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三是各单位、部门在接到隐患问题整改通知单后,及时落实人员按照整改方案和措施在限期内完成隐患整改。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及隐患监管人员要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责任单位隐患整改完毕后,及时进行现场验收并对验收结果签字负责。四是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在隐患整改、验收完毕后,及时将整改情况回复到安监处,并在隐患整改验收销号记录表上签字销号。五是对检查走过场、流于形式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未按限定时间整改完成的责任单位,将严格按照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考核。(李晓波)
(作者单位:川煤集团广能公司绿水洞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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