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918|回复: 0

罗湖区出招缓解老城区停车难

发表于 2020-9-10 21:15:1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日前,《罗湖区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罗湖区社会资本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投资补助实施细则(试行)》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发布,将有力缓解老城区停车难问题。

据统计,罗湖区泊位总数共14.66万个,小汽车保有量33.34万,现状停车缺口达20万以上,是我市各区中停车缺口最大的行政区,也是我市老旧城区“停车难”问题的典型代表之一。

为打通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建设政策瓶颈,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立体停车设施,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区停车办所设地)牵头,起草了《罗湖区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罗湖区社会资本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投资补助实施细则(试行)》,先后征求了各部门意见和社会公众意见,经罗湖区司法局完成合法性审查,于近日正式发布。

两个细则为罗湖区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管理以及社会资本参与立体停车的规定提供了法律和政策支撑。例如《罗湖区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管理实施细则》的发布进一步细化和简化了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的报建流程和操作流程,为罗湖区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建设提供了较好的政策保障。

《罗湖区社会资本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投资补助实施细则》,明确了适用范围、各部门职责分工、补助条件和标准、申请程序、监督检查等内容。根据补助标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停车场,可按照停车泊位数申请奖励。其中,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最高按3万元/车位的标准进行补助,建筑类立体停车设施最高按5万元/车位的标准进行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含),且不得高于设备采购额度的40%(含)。根据该《细则》,罗湖辖区内由社会资本全额投资、独立建设运营并对社会开放,且可使用年限在3年以上的立体停车设施新建或改建项目可获补贴,符合补助范围的停车设施按不同类型、泊位数予以补助。

除制定两份实施细则之外,罗湖区还积极推动以规划先导缓解停车矛盾。目前,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正紧密开展《罗湖区停车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梳理停车现状问题、优化停车设施布局、深化停车场设计方案,并制定三年滚动建设计划,从规划层面保障罗湖区近期停车设施建设项目的可实施性,对于缓解近期重点片区“停车难”问题、加快停车设施建设有着重要指导作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