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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4 16: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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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深化改革激发国有企业市场活力
新时代背景下,社会主要矛盾转变,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混改重点将主要集中在制度建设,由“混”向“改”转变,通过深化改革激发国有企业的市场活力,解决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
进一步减少行政干预,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深化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从全能模式向服务型模式转变,通过划分政府和市场在资源配置领域的活动空间,进而强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第一,应加强政府对国有资本宏观层面的把控,如产业发展定位、国资战略布局等,弱化微观层面的干预,避免“行政化”“机关化”管控,加快实现从“控制”到“配置”的转变。政府通过国有资本监督者和宏观经济调控者的身份,参与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外部治理。内部治理方面,政府通过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股东身份进入董事会,参与企业决策和经营管理,不干预企业日常经营。第二,无论是非国有资本主动参股国有资本,还是国有资本主动参与非国有资本,在资产定价方面,都要遵循市场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不当干预。第三,在不同类型的企业中政府和市场发挥作用程度不同。具体来说,对于公益类国有企业,政府可根据整个社会需求对资源进行供给管理和配置,并利用政府的行业监管来防止国有资本的流失。对于功能类国有企业,渐进性引入非国有资本来弥补市场缺陷,通过产业政策对其进行扶持和引导,并加强政府对价格水平等方面的监管。对于竞争类国有企业,应完全按市场规则行事,持股比例由市场决定,政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公平市场秩序的维持和宏观调控的实现上。
完善公平竞争机制。首先,根据竞争中立理念构建竞争中立政策,并以此为指导,实现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国有和民营资本权力平等、规则平等、公平竞争、风险共担,健全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破除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不平等的资源分配机制。其次,积极调整国有资本产业布局,优化资源配置聚焦主业,推动关键业务、关键产品及关键技术取得突破,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第三,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全面清理市场准入隐形门槛,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畅通市场化退出渠道,加大对民营企业在纾困、融资、用工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第四,加大开放民营企业涉足领域,去除民营企业进入电力、电信、铁路、交通、水利、市政公用事业等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的显性和隐性壁垒,支持民营企业通过资本联合、产业协同、模式创新等参与国有企业重大投资、成果转化和资产整合项目。第五,民营企业应提升危机应对能力,加快建立治理结构合理、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现代企业制度,因地制宜优化产业链布局。
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混合所有制企业应以产权为基础,以资本为纽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活力,坚持引资本与转机制相结合,产权多元化与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的运营模式。首先,实施市场化人员选聘,推动职业经理人发展。经理层应实行以市场化为导向的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坚持权、责、利对等,促使重要岗位“能上能下”。混改企业推动职业经理人制度,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加强调市场化的选聘和退出,突出董事会选人用人权,是国企负责人取消行政级别的重大制度创新。职业经理人也是一把双刃剑,既要充分授权,也要加强监管,为了避免职业经理人的短期行为,公司应加强党的领导等制度安排,董事会依法选聘和管理职业经理人,党组织则在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方面把好关。其次,采用市场化劳动用工制度,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严格招聘管理,提升人员引进质量;逐步加大考核力度,完成职位职级基本方案构建,形成以能力促业绩的用人导向,形成岗位淘汰机制,实现员工能进能出常态化。第三,构建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采取差异化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实施工资总额备案制,建立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之间的联动机制和职工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形成增长适度、差距合理、关系和谐的收入分配格局,同时加大引进新兴业务高端人才,探索市场化收入分配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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