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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法院:案件调解有了“新法宝”

发表于 2020-9-15 09:33:2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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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申请仲裁到法院、再到工会参与调解,我终于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劳动报酬,非常感谢各部门的努力,真的很感谢。”当事人之一谷女士表示。
  纠纷的顺利化解,这是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连市总工会出台《关于推进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意见》以来,法院联手工会调解成功的首例诉中委托调解案件,为以后更专业、更高效化解劳动争议提供了宝贵经验,是工会+法院的胜利。
  工会+法院 强强联手
  为打造便捷、高效、专业的多元调解纠纷工作机制,今年6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大连市总工会签订了《关于推进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意见》,推动建立调裁诉一体化工作机制,鼓励和引导争议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加强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及仲裁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逐步实现程序衔接、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推动形成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新格局。
  今年,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引入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经当事人同意,法院可在立案前委派或立案后委托大连市总工会依法进行调解,也可以邀请大连市总工会推荐的调解人员共同参与调解,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案件调解“新法宝”
  在大连某科技公司工作的谷某,因劳动报酬与公司发生争议,并申请了劳动仲裁,希望讨回自己的劳动所得。
  而面对仲裁的结果,该科技公司不服裁决,于是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当事法官在了解情况并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根据法院与工会的协定,委托大连市总工会进行非诉调解,并向金普新区总工会发出《委托调解函》。在大连市总工会的指导下,金普新区总工会劳动关系调解中心第一时间完成案卷交接、案情梳理等准备工作,以最快时间完成了案件调解工作,谷某等每人拿到了6000元赔偿金,双方当事人对此结果均表示同意。
  今年以来,金普新区总工会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法院、人社局、工商联、企业家协会等单位联席会议作用,不断丰富开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内涵,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风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积极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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