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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客户端10月4日电 日前,在山东广饶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下,橡胶公司一次性支付给郭某某经济补偿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11万元。这是广饶县“工会+”法律援助的一个“小插曲”。
去年8月23日,广饶县大王镇某橡胶公司职工郭某某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后被权威部门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为10级。郭某某多次找橡胶公司要求赔偿未果后,遂到广饶县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求助。经初步审核,郭某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后,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当即将其转介到县法律援助中心。
去年以来,广饶县总工会把法律援助实体化建设工作纳入该县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试点重点任务,制定措施强力推进。县总工会与司法局联合,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00余平方米办公区域与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共用;服务中心62名专业律师被纳入到工会法律援助体系;3名东营市工会法律援助和服务律师团律师、12名工会法律服务志愿者被同步纳入;县工会还为法律援助工作配套专业人员1名、专项经费5万元。
立足深入、快速推进“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广饶县总工会还积极与县法院对接协调,在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的“工会+法院”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室,配有专职调解员1名、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员2名和轮流值班的援助律师调解员62名,专门负责协调处理企业与员工之间关于社保、薪资、福利待遇和劳动关系等内容的诉前调解。
截至目前,挂牌仅3个月的广饶县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已取得良好成效:办理农民工援助案件71起;在县级层面实现了职工维权服务“零门槛、零费用、零距离”;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室诉前调解劳动争议纠纷36起,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下一步,县总工会还将积极整合多方资源,打造形成多层级、立体化的工会维权网络。”广饶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宋海勇向记者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