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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强制全员搞营销的企业法律不能袖手旁观

发表于 2020-10-13 09:38:0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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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强制全员搞营销的企业法律不能袖手旁观
摊派销售任务、强迫全员带货“冲业绩”、卖不出去或被扣钱……近来,“薅员工羊毛”的现象屡见不鲜。这种强迫员工从事本职工作以外劳动的做法,成为一些行业和企业的潜规则。对此,专业人士认为,类似做法违反了劳动法规定,员工有权拒绝。(10月12日《工人日报》)
销售压力根源是极为复杂的,既有市场判断不精准,又有营销策略不合理,还有营销团队不给力等等。总之,对企业商品销售压力,我们有积极动脑筋、想办法,打开市场销路,拓展市场渠道的途径目的性还是值得肯定的。但是,良好的初衷和想法,还必须有好的方式方法。就强制全员搞营销的企业来讲,显然是违法违规行为。首先员工在企业都有自己的岗位职责,不是搞营销的员工,你偏让他兼职搞营销,不但是强人所难,而且还可能因此而影响本职工作,得不偿失。
其次,强制全员搞营销,卖不出商品员工要扣钱,这既是强盗逻辑,又是违规违法的侵权行为。要知道,不是每位员工都适合搞营销,这里需要一定的市场营销技巧和水平,还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跑市场、盯市场,寻觅商机。退一步讲,假如企业员工都能自觉自愿兼职营销工作,利用自己的人脉关系把企业商品推销出去,这才能体现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可现在不一样,企业不在员工思想上做工作,不在合法权益上尊重员工,反而千篇一律,千人一面地强制员工带货“冲业绩”、卖不出去或被扣钱……如此做法,不仅让员工十分反感,同时也让员工对企业没有归属感。因此,笔者认为,对强制全员搞营销的企业法律不能袖手旁观。因此,一方面,员工对企业违法违法行为要敢于说“不”!另一方面,企业工会组织要扮演好“娘家人”角色,而不能成为企业违规违法的“同盟人”。另外,相关法律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对违规违法企业要严查重罚,决不能鞭子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更不能充当和事老,纵容个别企业侵犯劳动者等违规违法行为。我想,只有多方发力,法律及时出手,就一定让违法违法企业销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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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3 09:51:57 | 查看全部
说得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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