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1075|回复: 0

[维权中心] 胡晓义:符合工伤认定情形都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发表于 2010-10-29 09:20:2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人民网北京10月28日电 (记者贾玥 常红 杨成)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今天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有关方面负责人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法律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社会保险法中对工伤保险的规定是比较明确的,只要符合工伤认定情形的,都应该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胡晓义指出,具体认定工伤的情形,在工伤保险条例中有更具体明确的规定。另外,为了保障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第41条规定“职工所在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这一点是明确的,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可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然后依照本法规定追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