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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双流区明晰部门、镇街突发事件协同应对职责

发表于 2020-10-24 10:55:0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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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印发《关于建立部门(镇街)横向协同工作机制有序高效应急应对突发事件的通知》,明晰了部门和镇街协同应对突发事件的相关职责,为高效开展突发事件处置提供了制度保障。

通知明确,牵头处置协同方面,按照“对应牵头、牵头主责”原则,不同行业领域突发事件处置对应的区应急委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应设在该部门牵头负责综合协调,以充分发挥行业部门指挥调度主导作用;现场处置协同方面,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原则,结合区应急委专项指挥部的决心意图和行动指令,参与现场处置的部门要重点做好现场应急处置力量及资源调度、行动指令传达、行动原则等工作;事件善后协同方面,按照“属地负责、部门支持”原则,涉事镇街全力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善后事项,主要牵头部门及相关参与部门负责加强跟进指导、协调解决相关重大敏感问题,确保不引发次生、衍生问题;保障工作协同方面,主要包括现场处置力量保障、处置装备保障及后勤保障,按照“定人、定事、定责”原则,各参与部门、镇街无条件给予支持并做好集结工作。

通知特别强调,对协同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推诿扯皮、行动迟缓、履职不力等影响突发事件处置时效实效的相关单位和镇街,将对其进行警示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问责追责。对演练无计划、不落实、走形式的单位一律纳入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年度目标绩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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