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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人报讯 记者日前从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获悉,为进一步推进天津市消费环境建设,促进网络市场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网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多举措规范“双十一”“双十二”期间网络市场秩序。
为有序推动网监工作的顺利开展,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召开网剑行动部署动员会,要求天津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启动2020网剑行动,集中整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发展;召开天津市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与各成员单位探讨研究天津市网络市场发展情况,推动共同完成好2020网剑行动各项工作。
为推动电商平台责任落实,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按照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督促电子商务平台落实审查核验义务,指导平台建立健全平台规则、经营者登记备案及资质资格审核机制,要求对平台经营者商标、专利、版权等注册或授权信息进行核查,指导平台、经营者下架涉及“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违法军服”等相关商品信息。
同时,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还以走进直播间的形式,开展“直播带法律”活动。与网络直播平台合作,以直播形式向各类网络经营者和消费者宣讲网络监管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网络经营者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消费者维权意识。
为帮助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市市场监管委利用多种渠道向消费者宣传互联网消费自我保护常识、维护合法权益途径,提醒消费者关注交易安全,提高以安全支付和个人信息保护为基础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理性消费意识,避免陷入网络消费陷阱或发生个人信息被盗用等情况。
此外,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还通过天津市互联网协会,与天津市互联网企业进行座谈,宣讲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和出台背景,广泛征求互联网企业意见并及时汇总整理报市场监管总局,为进一步完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提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