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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我孩子今年上四年级,上周发生了一件让我难以接受的事。这个学期,有那么两三次,孩子放学回来,书包里都有新玩具,我一直认为那是他用我给的零花钱买的,从没细究过。但是上周小饭桌的老师叫我去一趟,告诉我那是孩子偷拿别的小朋友的,当天中午被她抓了个正着。
孩子他爸认为,这属于原则性错误,必须狠揍一顿,让他永远记住。但在这么做之前,我希望听听您的意见。 一位妈妈
家长:
您的这封信,一下子把我的思绪拉回到了30年前。我给您讲个真实的故事吧。
那时,我在老家曲阜某中学任教。一天,在我的生物课上,有一名同学向我反映,他新买的钢笔丢了。我随口说:“再找找。”没想到下课后,好几个同学(包括失主)找到我说,“一定是梁馨(化名)偷的。”我一惊,“别乱说,有什么根据?”“他以前就经常拿人家的东西!”
梁馨爸爸去世,妈妈改嫁,他跟着祖父母生活。虽然日子清贫,但他勤奋好学,尤其喜欢生物,我该怎么处理呢?
“这件事先不用告诉班主任,我来解决。”我对孩子们说。再次上课时,我有意识地暗示、提醒、劝告,希望那支笔回到失主的书包里或者出现在我的办公桌上。可是,什么都没有发生。
直到丢笔的同学发现自己的笔真的就在梁馨的书包里,他第一时间告诉了我。在确认事情属实之后,我和失主约定“不要声张”,然后突然将梁馨叫到我的宿舍里。
“书包里的那支笔,是在哪儿捡的?”重音在“那支笔”,轻音在“哪儿捡的”。
梁馨一惊,思忖了一会儿,“教室的地上。”声音小得刚好听得见。
“还捡过什么?”我依然故作平静。
“还有几件别的东西!”他突然抬起头,眼里充满痛苦、哀怨和仇视,“怎么着,都是我偷的!”
我又一次提醒自己,稳住,稳住。“别用那么难听的字眼,要想怎么着,就不会把你叫到这里。”
他眼睛依然看着我,泪水在转圈:仍然有痛苦,但少了仇视。
“到现在为止,此事只有我们两人知道。”我尽可能平淡而又真诚地说,“初中生犯点错误是正常的,改了就好,悄悄地。”
那天,我们谈了很久,也很深——从事件本身到生物学习,从农村孩子的不容易到怎样才能有出息,其中还谈到了我的经历。
“写份认识吧,交到我这里。”我回避了“检查”二字,强调了“交到我这里”。
几天后,他将“检查”交到了我的手里,承认了自己“拿别人东西”的行为,并保证不再犯此类错误。我立刻找到失主,将那支笔交还给他,并约法三章:不要外泄此事;找个机会主动接触梁馨,像什么也没发生;告诉那几位“热心人”——笔找到了,“自己大意落在了家里”。当然,我还讲了这样做的道理。
那孩子是善良的,单纯的,践行了诺言。逐渐地,梁馨可以和同学们正常交往了。我则利用机会,不时表扬他一下,尤其是将他吸收到我主持的“生物课外活动小组”——和同学们一起去采集标本,解剖青蛙,负责管理大家的东西。梁馨既兴奋又感激,生物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当年还代表学校参加了“首届全国中学生生物知识竞赛”,并取得一等奖。我们由师生成为好友。
后来,我调离曲阜,联系比较少了。再后来,听说他考取了曲师大生物系,毕业后分配在乡镇中学当老师。
10年后,我在整理旧材料时,发现了那份“检查”,“怎么还保留着一个孩子当年的过失?”刚想撕掉,又觉得不妥。
那年借暑假回老家,我辗转找到了他。师生二人在曲阜城边的一个小酒馆相聚,我们谈了很多,喝得也不少。其间,我拿出了那张纸,“嘿,你的检查!”说着,就要撕(当着学生的面撕掉,正是我此行的重要目的)。
“老师,不能撕!”他有些急。
“为什么?”
“这是对我的警醒,也是一段痛苦而又美好的记忆,它会启示我怎样做一名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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