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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东方网
    为守好基本民生底线,让农民工拿到工资返乡过年,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要求,对查实的欠薪违法行为,各地区要做到“两清零”,即2020年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2020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1年春节前动态清零。(11月13日中国新闻网)
国务院专门机构牵头在全国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对2020年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2020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1年春节前动态清零。两个“清零”举措,让农民工有钱回家过年,有力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对根治欠薪有十分重要意义。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直是社会治理难点,每到年关就更加突出。一边是农民工眼巴巴等着工资回家过年,一边是用人单位拖欠,导致许多矛盾和纠纷甚至悲剧。近年来,各地各级政府部门采取多种举措,持续加大整治农民工欠薪的力度,并取得一定成效,但农民工欠薪问题并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一到岁末年初,就会进入爆发期。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欠薪行业,仍是整治的重点区域。然而,政府部门采取的整治举措又常常是“突击式”的,只要风头一过,农民工欠薪问题又死灰复燃,成为一个“无解”的难题。因此,有必要持续加大对恶意“逃薪”行为的惩戒力度,让其无任何可乘之机,才是治本之策。
为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犯罪,我国先后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如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强化了刑法对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的保护,有效打击和震慑了恶意欠薪犯罪行为。2017年,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确立,被纳入“黑名单”的违法企业和违法人员在招投标、资质评级、高消费等诸多领域都会受到限制。经过多年治理,欠薪问题逐步好转,群体性讨薪事件近年来也已大幅减少,但由于执法不力、查处困难等原因,恶意“逃薪”行为还普遍存在。
国务院专门机构牵头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可以说,吹响了为农民工讨薪维权的号角。《通知》要求,各地区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各地要抽调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对辖区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集中排查,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重大典型欠薪案件挂牌督办,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同时,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这样可以敦促各地执法人员认真履职尽责,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恶意“逃薪”行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确保“两清零”能够按质按期圆满完成。
国务院专门机构牵头,多部门齐抓共治破解欠薪难题,一定能让农民工如期拿到应得报酬,高高兴兴回家过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