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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

发表于 2020-11-15 12:25:5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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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讯近日,记者获悉,江西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妇联等12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建立健全民政牵头、部门协同、妇联组织积极发挥作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机制,为农村留守妇女提供多元化、有针对性的关爱服务。
  《意见》明确,建立农村留守妇女基本信息台账,特别要对贫困留守妇女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录入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并实行动态跟踪管理。从开展就业创业帮扶、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提供法律维权支持、提供家庭教育支持、提供基本卫生健康服务、保障基层民主参与权利等六个方面提供关爱服务。
  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和家政、电商、手工制作等特色培训力度,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可参与非遗保护工作项目普查,使之成为技术能手、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能工巧匠。大力发展文化、旅游、生态等乡村产业,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推动社会力量帮扶农村留守妇女就业,实现就近就地就业。
  指导村民委员会以组织文体活动等方式,定期关注农村留守妇女,将关爱服务纳入村规民约。推动用工单位为农民工关爱家人创造条件、提供便利。鼓励和引导外出农民工加强与家人的沟通联络,增强感情交流,营造良好家庭氛围。
  《意见》指出,要深入开展法律知识、权益维护、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加大对农村留守妇女法律知识普及和法律援助。为农村留守妇女提供常态化、便捷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帮助提升科学育儿的能力和水平。
  此外,开展“健康大讲堂”和妇女健康知识网络宣传等活动,切实提升农村留守妇女的卫生保健意识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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