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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4 08: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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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创新驱动”突出国家治理效能的创新性
笔者认为,国家治理效能是国家治理能力的表现,国家治理能力寓于国家治理体系之中,国家治理体系建立在国家制度基础之上。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吸收人类文明有益成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由此,解决新问题、抵御新风险、化解新危机,提升国家治理效能必须走创新之路。通过治理思路、制度构架、治理方式的持续创新,在制度的基础上发挥社会各种资源和组织的作用。
一方面,建立互利互惠、协作治理的立体化、多样性治理模式,尤其是创新基层治理方式,调动基层资源与社会力量,将我国制度整体性、层级性优势通过基层治理对于社会治理的直接作用,高效、持续地转化为治理效能,最大限度地惠及人民群众。另一方面,治理创新还应将提升国家治理效能放置在推进全球治理合作的视野中,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秉承开放包容的理念,集我国传统智慧、制度优势于一身,凝结成具有适应现代化发展趋势的中国特色治理方案和治理经验,并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方案贡献给世界,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和国际秩序的维护者,积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作者分别系: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安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博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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