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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专家工作室】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发表于 2020-11-29 08:09:2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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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无妨害从事本专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搅拌机、砂浆机、卷扬机、木工机械等作业人员经本企业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4、架子工、电工、电焊工、机械起重工及挂勾、指挥工必须经市有关考核站培训,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可上岗。
5、各种机动车辆驾驶员,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考核发证后,方可驾驶。
6、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复审,及时办好复审手续,否则不得上岗作业。
7、根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有关规定,实施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奖励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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