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931|回复: 1

“优秀县委书记”落马现象的分析与警示

发表于 2020-12-8 15:03:5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我国有2800多名县(市、区)委书记,他们居于县级政权的领导核心地位,是党在县域治国理政中的重要骨干力量,其素质优劣直接关系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着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县委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线指挥部”,县委书记就是“一线总指挥”。[1]2015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在全国评选出102位优秀县委书记,其目的是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县委书记努力成为党和人民信赖的好干部,营造积极向上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2]但是,从2015年至今短短5年,已经有7位“优秀县委书记”因腐败落马,其时间之短,比例之高,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研究。

一、县委书记腐败问题研究综述

(一)县委书记腐败问题研究

笔者在中国知网上以“县委书记腐败”为关键词进行模糊搜索,共检索到339篇文献(见图1)。从图中我们可以看到,研究“县委书记腐败”的文章每年在以波段的方式递增,2015年最多。以“县委书记腐败”或者“县委书记权力腐败”为关键词进行精确搜索,共检索到16篇文献(见图2),其中2010年、2011年为每年3篇,2012年2篇,2013年至2016年每年1篇,从2016年开始递增。

1.县委书记腐败特点研究。陈朋认为,县委书记腐败的典型特征是多面向并存,窝案串案增多,贪腐数额巨大。[3]罗功新认为,县委书记腐败的主要特点是涉案金额大、窝案串案多、涉案范围广、贪腐方式复杂多样和腐败影响极其严重。[4]冯志峰认为,县委书记腐败的特点主要表现为用人腐败、经济腐败、作风腐败、道德腐败和生活腐败五个方面。[5]冯曦认为,县委书记腐败的特征是腐败领域的渗透性和腐败行为的多样化。[6]陆云燕认为,县委书记腐败具有作案更容易、涉案金额越来越大、涉及范围越来越广、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权力一把抓的特点。[7]



2.县委书记腐败原因研究。县委书记的岗位重要,权力很大,腐败的风险也很大。就县委书记腐败的原因研究,陈朋认为,失控的权力和异化的生态是导致县委书记腐败的主要原因。[3]杜治洲和刘树彪认为,县委书记权力过分集中,导致权力的异化和失控,是县委书记腐败的主要原因。[8]徐雷认为,县委书记廉洁意识的丧失,是导致县委书记腐败的主要原因。[9]冯志峰认为,县委书记腐败的主要原因在于党性教育单一化和社会思潮多元化、选拔标准简单化和选拔程序标准化、制度规定程序化和时间操作柔性化、监督主体多元化和监督客体对等性、考核标准片面化和完成任务绝对化之间的矛盾。[10]黄明哲认为,监督制约形同虚设、转轨时期制度缺失、司法打击不力、市场经济带来的消极因素,以及县委书记个人放松世界观的改造,是县委书记腐败的主要原因。[11]罗功新认为,县委书记腐败的主要原因,是公仆意识淡薄、县委书记权力配置不平衡、权力运行监督不力和治理体制落后。[4]张清认为,县委书记腐败主要包括主观和客观两方面原因,主观原因是补偿心理、攀比心理、从众心理、侥幸心理和庸俗的人情关系,客观因素包括权力过分集中,制约失衡、监督机制乏力,舆论力量有限、法治水平较低,机制不健全和教育导向失误,宣传力度不够。[12]袁文萍认为,县委书记队伍出现腐败的原因是选拔任用制度不规范、自身素质不强、管理监督机制不全面、激励机制不完善。[13]

3.县委书记腐败对策研究。陈朋认为,治理县委书记腐败应当从科学配权、规范用权、有效监权、严惩滥权和生态引权五个方面入手。[3]徐雷认为,要通过家风建设、“亲”“清”型官商关系建设和县委书记个人思想上的慎微来治理县委书记腐败。[9]冯志峰认为,要通过加强教育培训、规范选拔任用、固化权力流程、依法严格惩处和科学考评政绩来构建“不想腐、不易腐、不能腐、不敢腐、不必腐”的反腐防线。[10]张清认为,治理县委书记腐败要建立权力监督防控机制、权力制约防控机制、高薪养廉机制、教育激励防控机制和金融监控和审计制度。[12]黄明哲认为,要通过建立有效的权力制衡体系、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和权力运行程序,通过严格的选拔任用条件与程序和对县委书记的思想教育,以及县委书记自身的修身立业的表率作用来防范县委书记腐败。[11]

(二)优秀县委书记和优秀县委书记腐败研究

笔者在中国知网上以“优秀县委书记”为关键词和篇名进行精确搜索,共检索到97条结果(见图3),1995年有7篇,1996年有5篇,1998年有1篇,1999年至2013年没有,2015年发表最多,达到70篇,此后零星有几篇发表。以“优秀县委书记腐败”为关键词和篇名进行精确搜索,只有一条检索结果。可见对“县委书记腐败”问题的研究很多,而对“优秀县委书记腐败”的研究目前相关文献还很少。

以上7位“优秀县委书记”的落马,不仅表明了我们党反腐无禁区、零容忍的决心,也说明这些被授予的优秀县委书记称号只能代表过去,并不能成为他们违法乱纪的“护身符”。这7位落马的“优秀县委书记”情况具体如表1:

三、“优秀县委书记”落马原因分析

我们党一直非常重视县委书记的培养选拔工作。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曾在1995年和2015年先后两次大规模举行表彰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活动,极大地鼓舞了全国2800多个县(市、区)委书记的工作积极性。但是,也有一些相继落马的“优秀县委书记”不仅损坏党和政府的形象,也给自己和家庭留下了无穷的悔恨。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后2015年被评选出来的这7位“优秀县委书记”,仍然在腐败的路上不收手、不收敛,我行我素,肆意践踏党纪国法的底线,其腐败堕落原因非常值得深思。

(一)县委书记“双面人”现象难以甄别

2015年当选的102位优秀县委书记,是党中央在全国2800多名县(市、区)委书记中遴选出来的,经过各省、市委的重重选拔,可谓是优中取优,是中央树立起的榜样,是全国学习的标杆。在全党全国大力反腐的背景下,党中央再次评选出的优秀县委书记,可以说是寄托了党的殷切期望。可就是在这样一批经过严格遴选考察的队伍中仍然出现了“病官”,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政治上的“双面人”一时难以甄别。

2015年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的选拔,采取的是各地推荐之后差额选拔考察的办法。中央组织部下发通知到各省委组织部,各省接到通知后再传达给各地市委组织部,由各地市委组织部推荐出一名县(市、区)委书记初选。各省委组织部在本省范围内进行大面积筛选与考察,并且列举出一些条件进行差额遴选。比如,一般要求任期在3年以上、有基层工作经验、政绩突出等。同时,还要向纪检监察部门征询候选人在廉政方面的情况。各省委组织部将拟选拔出的优秀县委书记的候选名单在该县(市、区)委书记所在地级市进行公示。最后,中央组织部根据各省拟推荐的优秀县委书记的候选名单进行考察筛选,差额选出全国优秀县委书记并在全国范围进行公示,公开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不同省份曾有多个候选人因有告状信被换掉。可以说这项工作是比较严格和认真的。

但是,在如此严密的评选流程和环节之下,也很难发现“双面人”问题。一是这次选拔时间较短。中央组织部4月份开始启动此项工作,5月份要求地市向省委申报名单和材料,6月份要求各省向中央申报名单和材料进行审批,前后只有两个多月的时间,导致一些县委书记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二是一些腐败问题隐藏很深。这次评选尽管各级组织部门严格把关,让个人填报家庭和财产情况,组织进行审核考察,群众进行评选和举报,但一些县委书记的腐败问题隐藏很深,以现有的做法未能及时发现。三是一些“双面人”善于伪装。旺苍县委原书记张尚华在当选“全国优秀县委书记”后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信誓旦旦表示:“要带头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堂堂正正做官,真正做到率先垂范、以上率下。”而背后却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欺上瞒下,做“双面人”,最终走上了沉沦之路。四是一些干部和群众受害怕心理影响。在候选人所在的各地级市进行公示时,一些干部群众出于事不关己和害怕报复的心理不敢举报,造成候选人毫无异议当选的假象。泰安市岱岳区委原书记王永征从2005年便开始受贿行贿,却在2015年的评选中入选,这前后10年也没有人公开反映他的问题。随后,王永征又于2017年2月被提拔为泰安市委宣传部部长,直到2018年11月落马。可见甄别政治上的“双面人”非常困难。

(二)对县委书记权力的监督不够到位

县域在地理方位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等方面具有相对独立性。县委书记的官不大权力却不小,在县域内总领党政之权,是县域内名副其实的“一把手”。有人说,县委书记除了国防外交权外,只要想管,方方面面都能管得到,如果独断专行就必然成为“一霸手”。这一方面反映出县委书记的权力过于集中,权力的界限不够清晰;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对县委书记权力的监督不够到位,这必然导致县委书记权力腐败现象发生。

对县委书记权力的监督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

一是上级监督太远。县委书记是由省委任命,由市委代管,可以说,县委书记是直接对省委负责的。由于县域的相对独立性,省委对县委书记的监管显得“鞭长莫及”;市委对县委的监督一般都是定期的,并且每次来都会通知到下级县委,这就给了县委书记准备的时间和空间。山东省纪委公布的王永征的案例表明,王永征在任期间贪污腐败,想方设法对抗上级调查。另外,由于官场生态恶劣,一些有问题的县委书記贿赂上级领导干部,其上级自身都不干净,如何有底气监督管理县委书记?广东省江门市的“窝案”,就是因为广东省纪委原副书记钟世坚当庭举报江门市委原书记毛荣楷,毛荣楷被查处后才查到蓬江区委原书记王积俊,使得王积俊落马。

二是同级监督太软。同级之间的监督不是谁为难谁,而是善意的提醒,免得误入歧途。可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这样。同级之间可能碍于情面,或者是因有着共同的利益无法进行有效监督,对县委书记错误的事情听之任之,该提醒的不提醒,该监督的不监督,久而久之形成了一种“约定俗成”的默契。从理论上说,县委书记虽然是县委“一把手”,但是县委常委、人大、纪委和司法部门,是能够对其进行同级监督的。可是在实际运行中,这些同级干部都是在县委书记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于县委常委成员,县委书记虽然没有任命权,但是每个常委成员的任命上级都会征求县委书记的意见,这就导致了同级县委班子成员不愿意监督县委书记,害怕影响自己的仕途。因此,同级之间的监督也显得软弱无力。河北省原邯郸县县委书记何志刚,2013年11月担任邯郸县县委书记,2015年6月任职不到两年就被评为“优秀县委书记”,2016年10月就被调任邯郸市邯山区委书记,两个月后被提拔为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局长,2017年5月4日被调查。何志刚的问题同级无一人进行举报,说明同级监督的困难。

三是下级监督太难。县委书记集党政军等权力于一身,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的体制之下,县委书记对于党务、政务等方面都可以插手,特别是干部任免,县委书记可以“一锤定音”。同时,县级人大、县级政府、县级政协的领导班子都是在县委书记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可以说县域内下级官员的仕途命运都掌握在县委书记手中,这种情况下很少有人会和县委书记“对着干”。另外,下级官员与县委书记接触不多,很难看到县委书记真正的生活状态,致使下级官员对于县委书记的监督流于形式。冯振东在担任陕西省富县县委书记期间,为“黑恶势力”提供“保护伞”,其下级官员不但不敢监督,有的甚至和他同流合污,推波助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0-12-8 15:04:28 | 查看全部
(三)县委书记所处政治生态不够健康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风清气正和贪墨成风的政治生态对县委书记的影响是不一样的。贪墨成风的政治生态是败坏党和政府形象、腐蚀党的执政根基的罪魁祸首。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加大反腐力度、大力整肃官场风气,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取得了突出的效果,但仍然还有问题存在。通观以上7位腐败的“优秀县委书记”,恶劣的政治生态是导致他们落马的重要因素之一。县域政治生态恶劣的主要表现有:

一是政治上的圈子文化、山头主义影响。一些地方官场盛行圈子文化,搞山头主义,你不依附我,不加入我的圈子,我就排挤你,给你坐冷板凳。逼得一些县委书记和下属干部选择“站队”“跟人”,这样直接导致“窝案”“串案”频发。2016年9月到2017年9月,短短一年时间内,河北省邯郸市就有5位市级官员落马,其中包括2015年被评为优秀县委书记的何志刚;2016年广东官场地震,大批官员落马,出现了“窝案”“串案”,江门市市委原书记毛荣楷、市委原副书记邹家军、原市长邓伟根、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魏志平、市委原常委蓬江区委原书记王积俊等先后落马,就是典型的“窝案”。在江门的官员都要面临着两个选择,一是随波逐流,和其他人一样向王积俊行贿,以此来获得晋升;二是坚守本心,不同流合污,这样就可能遭到上级的打压,同级的排挤。这种恶劣的政治生态,严重扭曲了一些干部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二是社会上的熟人文化、熟人社会影响。中国传统的熟人文化就是靠感情办事情,而不是靠制度办事情。一办事情首先想到的就是“找熟人,好办事”。这种熟人文化演变的熟人社会,使得法纪废弛,监督松懈,一切制度流于形式,其衍生出的恶果就是出现了官商勾结、权钱交易。这7位落马的“优秀县委书记”腐败的一个共性特点,就是以权谋私,甘于被“围猎”。建设项目谁给的好处多、谁的关系硬就给谁;领导职位谁送的钱多、谁的后台硬就提拔谁。如此相互利用,皆大欢喜。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委原书记王永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委原书记王积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青海省门源县委原书记董金明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在公租房分配过程中优亲厚友,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这些都和熟人文化、熟人社会的影响有一定的关系。

(四)县委书记个人素质不够过关

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通观这7位被评上的优秀县委书记之所以走上腐败堕落之路,其自身素质不过硬是根本原因。

一是理想信念动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产党人坚持的初心,就是对共产主义理想的坚定信仰,就是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永远忠诚。”[28]“当县委书记,要记住自己是中国共产党的县委书记,是党派你在这里当县委书记的”[29]。但是,这些落马的“优秀县委书记”,在物欲面前,原本的理想信念发生了扭曲,希望官越做越大,钱越赚越多。四川省旺苍县委原书记张尚华理想信念丧失,搞封建迷信,追求低级趣味;青海省门源县委原书记董金明不相信马列信鬼神,长期在家供奉佛像,参加迷信活动,只想着升官发财,违规收受他人贿赂,最后走上了贪腐的不归路。



二是公仆意识淡薄。我们党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党员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县委书记就应该像焦裕禄那样,亲民爱民、无私奉献,做人民的好公仆。但是,这些落马的“优秀县委书记”正是缺乏这种焦裕禄式的公仆精神,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没有把人民看作是国家的主人,没有把自己当作人民的公仆,更没有将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反而把自己当作了人民的老爷,当官不为百姓做事,看不见人民的疾苦,只想着自己的利益,把升官发财作为人生目标,甚至产生了“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的荒谬想法。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委原书记王永征非法收受他人钱物1614万多元;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委原书记王积俊非法收受他人钱物2428万多元。这些人完全忘记了人民公仆的身份,丧失了党员干部廉洁奉公的本色。

三是道德底线崩溃。廉洁自律是共产党人道德情操的最基本要求。这些落马的“优秀县委书记”往往是从道德滑坡开始走上违法乱纪道路的。他们主政一方,大权在握,在与商人打交道的过程中看到商人优越的物质生活,产生一种心理上的不平衡,往往由于意志薄弱被一些不法商人所利用,久而久之没有抵住金钱的诱惑,甘于被一些不法商人和跑官要官者“围猎”,以致最终越陷越深。宁夏西吉县委原书记马志宏到任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在他的办公室挂上一个条幅:“毋私小惠而伤大体,毋借公论以快私情。”要求凡进他办公室的人,拎着其他东西的一律免进。然而,当他被评为优秀县委书记后却开始自我膨胀,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认为自己被评选为优秀县委书记就进入了“红色保险箱”,把已经获得的荣誉称号看作是“护身符”,肆无忌惮地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132万多元。

四、优秀县委书记腐败落马的警示

我们黨培养一名优秀县委书记非常不容易,迄今为止,2015年评选的全国优秀县委书记已有7位落马,非常令人痛心。我们应该从中认真吸取教训,建立起县委书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降低县委书记腐败的发生率,促进广大县委书记健康成长,奋发有为。

(一)不忘初心,坚守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

我们党是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无产阶级政党。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这是党的性质宗旨、理想信念、奋斗目标的集中体现。2019年党中央号召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其根本目的就是要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青春活力,永远得到人民拥护和支持,实现我们党长期执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县委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线指挥部”,县委书记就是“一线总指挥”,是我们党在县域治国理政的重要骨干力量。[1]要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29]。

一要做到心中有党。对党忠诚是县委书记的首要标准,必须做政治的明白人。要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等方面,自觉同党中央在思想和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要时刻记住自己是党的人,不忘自己肩上的使命和义务,积极主动地为党工作。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政策,做到令行禁止,勇于担当作为,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尽责。

二要做到心中有民。服务群众是县委书记的根本职责,一定要做群众的贴心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县委书记要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真正做到心系群众、热爱群众、服务群众,有“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情怀、“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真心实意解决好人民不满意的问题。要像县委书记的榜样谷文昌那样,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心里始终装着人民,把人民的需要作为自己奋斗的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排忧解难,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清清白白为官。正因如此,他才受到当地百姓的敬仰,在人民心中树立起永恒的丰碑。



三要做到心中有责。做好工作是县委书记的主要任务,必须要做发展的开路人。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谋划县域发展规划,并且要摒弃私心杂念,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正确引领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要勇于担当、奋发有为,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要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监督,不断提高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四要做到心中有戒。大公无私是县委书记的政治本色,必须做廉洁自律的带头人。要心存敬畏,按照规矩办事,正确行使权力,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县域治理。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和法律规定进行决策,特别是涉及“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要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要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控制自己的贪欲,戒掉攀比心理和侥幸心理,时刻把住金钱关、美人关、权力关,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二)完善机制,科学考察和甄别优秀县委书记

第一,严把政治素质关,把政治标准作为干部考察的首要标准。“首关不过,余关莫论”。要把政治标准贯穿县委书记评选考察的始终,确保县委书记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体来说,主要考察县委书记是否忠诚于党和人民;是否具有坚定理想信念;是否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否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特别是要认真考察县委书记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驾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

第二,完善考察制度,填补考察过程的漏洞。要严格按照领导干部考察工作规定,对县委书记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成效、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内容进行全面的考察和评价。特别是对县委书记的政绩考察,要制定科学的考察内容和方法,结合党中央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县委书记的工作目标及岗位职责,对其政治表现、经济发展、社会建设、生态建设、个人生活作风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防止政绩造假和“形象工程”。对县委书记考察的方式,要把平时表现与历史情况结合起来考察,注重运用巡视巡察、离任审计、廉政考察、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成果。特别要坚持群众公认原则,认真开展个别访谈、专题调查活动,让被谈话者敢说真话,提高县委书记考察工作的精准度。

第三,完善考察机制,科学甄别政治“双面人”。以上7位落马的“优秀县委书记”在评选考察时都是过关的。特别是原邯郸县县委书记何志刚,在任期间测评群众满意度达到了98%,掩盖了他的贪污腐败行为。如何防止“程序空转”,准确识别“双面人”?有效的方式就是健全县委书记考察机制,全方位地深入了解县委书记的表现。一是在各县(市、区)推荐候选人的环节,要扩大推选候选人的范围,采用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要建立“推荐人实名制”,写清推荐的理由。候选人的评选要采取民主方式,由各地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进行联合讨论,差额推举出候选人,防止出现“一言堂”现象。各地市委组织部要严格对候选人进行考察把关,防止“病官”入选。各省省委对于地市推选出来的候选人要进行全方位的联合考察,特别要重视纪委收集的候选人的廉政线索,聚焦巡视、巡察发现的候选人问题,然后省委常委会进行综合分析和讨论决定。最后将候选人名单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全面收集人民群众对候选人的意见,特别是候选人现任和以往任职所在地人民群众的意见。如果再进行优秀县委书记评选,可以在中央组织部设立专门电子信箱,定期实行记名和无记名举报,鼓励人民群众说真话,对于举报的腐败线索要一查到底,严防政治“双面人”进入。

(三)从严治吏,加强县委书记的权力监督

优秀县委书记的评选,只是对那些在一定时期作出贡献的县委书记的表彰奖励,并不是說评上了优秀县委书记就终身是优秀县委书记。随着环境和自身素质的变化,如果放松了思想改造和自我要求,被评上的优秀县委书记可能就会像这7位落马的“优秀县委书记”一样腐败堕落。因此,过去已经取得的荣誉绝不会成为个人贪腐的“护身符”和“免责牌”。只有加强对县委书记的权力监督,才能有效防止优秀县委书记腐败堕落。

一是要建立和完善县委集体领导制度。集体领导是民主集中制在党的活动中的具体体现。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特别是对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三重一大”决策,要严格按照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决策,防止县委书记个人独断,搞“一言堂”。为此,要厘清县委书记的权力界限,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县委书记权力运行机制,严格限制县委书记的滥权行为。

二是建立和完善党内监督体系。重点解决对县委书记“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难题。针对县委书记腐败高发和影响巨大的现实,中纪委和省纪委应成立县委书记专项巡视组,定期对县委书记进行专门巡视监督,及时发现和收集有关县委书记的问题和意见,预防和制止县委书记的腐败行为。要建立和完善下级对于县委书记监督的方式和渠道,中央和省纪委可设立县委书记专门监督信箱,可以实行匿名举报制度,确保下级同志不受报复。要加强同级纪委对县委书记监督,深化纪律检查领导体制改革,出台《县纪委监察局对县委书记同级监督的办法》,正确划分县委书记与纪委的权力,保证同级纪委对县委书记有相应独立的监督权。要完善县委班子成员对县委书记的监督机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防止县委班子成员因人情等关系不愿监督和不敢监督。

三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建设。要建立“不敢腐”的体制机制,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原则,对县委书记的腐败行为严厉惩治。要不断完善“不能腐”的体制机制,坚持问题导向,以案促改,标本兼治,形成完备的制度体系、严格的监督体系,把县委书记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特别要加快建立县委书记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重大决策终身问责制度等,不断提高县委书记在制度框架下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要完善“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不断加强县委书记理想信念宗旨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要加强思想道德和警示教育,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四)净化政治生态,打造县委书记成长的良好环境

首先,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是县委书记健康成长的政治生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内政治生活是锻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的熔炉。[30]历史经验表明,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认真,党内就风清气正、团结统一;党内政治生活不健康,政治生态必然会出问题。一些县委书记腐败堕落,和县委党内政治生活不健康有直接关系。突出表现是集体领导异化、好人主义蔓延、批评与自我批评变质、组织生活娱乐化。为此,必须落实和融合全面从严治党县委的主体责任、县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持续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使县委书记做到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按制度落实。必须建设优良的党内政治文化,以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培育健康的政治意识、规范的政治行为和良好的政治制度,倡导县委书记树立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价值观,坚决抵制和反对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等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以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涵养良好政治生态。

其次,营造县委书记成长的良好政商环境。以上7位落马的“优秀县委书记”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被不法商人“围猎”和甘于被“围猎”。因此,坚决斩断“围猎”的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建立良好的政商关系,是打造县委书记成长的良好环境的当务之急。中国有着久远的人治历史,要想改变“熟人社會”的习惯,最重要的是加强法治建设,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全社会形成“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氛围。县委书记更要树立依法办事的理念,自觉制止人情风。同时,要建立新型的政商关系,既要杜绝官商勾结,也要防止为官不为。特别要引导县委书记正确处理公与私、义与利、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自觉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政治生活的侵蚀,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间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政商关系。



再次,要正向激励县委书记干事创业的热情。要增强当县委书记的荣誉感、自豪感,以干事创业为荣,以升官发财为耻,踏踏实实在县委书记岗位上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要完善各级县委书记的晋升通道,科学对县委书记进行考察评价,对工作特别优秀的县委书记,可以考虑给予副厅级以上待遇,让他们安心干满一届或更长时间,为本地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要根据县委书记的成长规律合理提拔使用,不要他们干出一些成绩就“火速”升级,防止“拔苗助长”或一味“捧杀”。对那些清正廉洁,不愿同流合污、不愿拉帮结派,不搞山头主义的县委书记,要大张旗鼓地嘉奖和保护,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制度和机制,旗帜鲜明地为敢闯敢干、敢于担当的县委书记撑腰鼓劲。对于在改革中因缺乏经验而犯的探索性错误,该包容的错误要大胆容错;对于诬告、诬陷行为要坚决进行严肃的查处,为受到诬告的县委书记们正名,真正形成“想干事、干好事、干成事”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结  语

县委书记主政一方,位高权重。既能造福一方,成就一番事业;也能祸害一方,留下千古骂名。我们党表彰优秀县委书记的目的,是为了引导县委书记干事创业,强国富民。所以,要针对优秀县委书记出现的问题,不断加强思想教育,完善选拔机制,从严管理监督,净化政治生态,使更多优秀县委书记不断涌现。同时,我们也要教育优秀县委书记,让他们明白:“优秀县委书记”称号不是护身符,它只是代表过去的荣誉,不代表现在,更不代表将来。优秀县委书记不能因此躺在功劳簿上无所作为,更不能因此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炼就“金刚不坏之身”,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和各种诱惑,做一名真正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优秀县委书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