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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8 15: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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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
传统文化资源的研究
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需立足中国国情,充分挖掘中国传统文化的资源。国内学界从多个方面探索了国家治理与中国传统文化、中国哲学的结合点,路径主要是探寻传统思想文化中的有益成分,从传统文化中寻找可借鉴的内容,论述其对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启示。
郝耕指出中国哲学中蕴含的思想对于国家治理现代化有重要借鉴,具体来说有四点:第一,民惟邦本,心系苍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石。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是制度设计和执行要合规律性,而客观规律的核心内容是符合人民性。民为国之本、立国当为民是我国传统政治架构的基本关系。以民为本要求统治者在治国理政中重民权、顺民意、施仁政,仁政精神所强调的爱民、教民、富民、恤民,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所遵循的规律性高度契合。第二,德法互济、礼刑结合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模式。面对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的现代风险社会,采取德治或法治的单一治理方式都有其局限性,而我国有长期的人治历史,因而德法互济更适合我国实际。第三,道治盛行、和谐大同是国家治理的理想目标。道治就是按照规律治理一切社会事务,《黄帝四经》中提出了以人为本、予取得当、公正无私、平衡合度四种道治原则。而行政之道就是要应天时、合法度、顺民意。《礼记·礼运》中则描述了以社会和睦、各得其所、政治民主等为特征的和谐大同世界,這与当下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相吻合。第四,社群至上、舍生取义是国家治理的价值取向。儒家学说通过提倡“仁、爱、礼、忠、孝及天道”以实现“治国”“平天下”的价值诉求,并形成了“社群至上”的伦理主张,强调国家意志对社会秩序建构的普遍影响,社会关系、社会活动和利益分配要服从这一基本立场。另外,儒家追求的“成仁成圣”理想人格和“修齐治平”道德实践以及“以天下为己任”的奉献精神,对于建构国家治理体系和优化国家治理能力具有重要的积极影响。[16]
孔新峰则总结了国家治理可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六个方面的历史遗产。一是,“大一统”思想与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中国有珍惜统一、政在得人的政治传统,形成了坚强有力的具有先进性的执政集团作为政治担纲者的制度惯性。二是,“选贤与能”思想、吏治实践与干部队伍建设:传统政治人才选拔和吏治思想,具有现代“贤能政治”意义,可在当代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锻炼考验、监督管理等环节中予以发展。三是,“民本”思想与人民主体地位、人民立场及群众路线:民惟邦本、政得其民。“人民立场”是我党的根本政治立场,“群众路线”则是我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特别是有利于防范历史上儒者脱离人民、成为特权集团的教训。四是,“为政以德、正己修身”“礼法合治、德主刑辅”思想与思想建党、制度建党、依法治国:儒家认为治理必须依靠好的政道。执政集团必须制定守护敬天爱民的大政方针,以出色的政治路线、严谨的组织路线、明确的思想路线、严格的内部监督和问责保持执政地位。五是,“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壹是皆以修身为本”思想与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儒家注重以柔性的人文化育手段实现“近悦远来”“官民一体”的王道政治理想,讲究内得于心,外得于人,对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借鉴意义。六是,“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思想与民主集中、统分结合:传统中国实行简约化的中央集权治理,在地方也广泛使用半正式方法,从而实现集权与分权的统一、领袖与官僚的协同合作。这种经验在公共决策体制机制上,又可表现为广泛、真实、多层次的协商民主,实现统分结合的开门决策,避免所谓“否决政体”的混乱与低效。[17]
孙珠峰和卢少云分析了“新韦伯主义国家”的特点,新韦伯主义是用来形容欧洲国家政治行政改革的新特征的词汇,这些国家被认为将韦伯主义原则运用到现代国家和组织,用以改进官僚体制,其精髓和价值在于强化国家的作用,让国家和政府居于主导地位,掌控国家治理的局面,从而推进反腐和促进经济发展。对中国的国家治理现代化来说,这种模式的启示意义是,作为发展中国家,面对新公共管理和治理思潮的冲击,既不能对其完全排斥,也不能急于求成,而是首先需要加强官僚制建设,强化国家的控制力,在稳定的基础上寻求变革之道,在保持和完善官僚制的传统价值的基础上,在善治要素的指引下,在政治精英的认同和理性推动下,有选择地、渐进地推进各种适合国情的变革。[24]
薛福岐还分析了俄罗斯国家治理的困境和产生困境的原因。自1991年独立以来,俄罗斯呈现出政治稳定而经济不发展的困境,具体体现为普京政权对政局长期的绝对的掌控力和较低的经济增长速度。为探索这种困境产生的原因,笔者通过引入国家、资本和社会关系的分析框架,指出俄罗斯的国家与资本结为一体且倾向于长期维持这种现状,社会受到抑制,同时国家也缺乏发展的意愿和能力,是导致其国家治理困境的主要原因。[25]
无论是对西方国家治理理论的分析,还是对其治理实践的分析,这些研究成果实际上都是基于中国国家治理的角度,有一种比较的视野,且自觉地落脚于中国国家治理如何汲取经验、避免教训上,无疑对中国的国家治理实践有所启发。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离不开坚持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离不开根据中国基本国情、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传统文化基础等方面坚持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制度,要以中国问题为中心,既看到西方国家治理理论与实践对中国有借鉴意义的部分,也要看到其“水土不服”之处,在中西方对比视野中充分吸收,扬长避短,建构起符合中国国情的富有解释力的国家治理理论。这方面需要进一步强调。
五、关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理路的研究
研究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必然落脚于如何推進国家治理现代化上。从学术介入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践,应该在学理分析的基础上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路提供学理支撑。一些研究成果在提炼和论证中国国家治理结构和方法的内生性和独特性的同时,实际上从学理上提出了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路径。
王浦劬和汤彬认为,当代中国治理的结构呈现为党政结构,即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这种领导下党政一体的复合结构。这种结构在具体的国家治理实践中体现为执政党“政治”因素与科层制“行政”因素的辩证统一,具体表现为政治引领、统筹、融通行政三个层面。当代中国治理的长效发展,要求在政治与行政结构和机制之间建立起结构性均衡关系,以政治引领性优化行政的制度性,以行政制度性强化政治引领性。具体的调适路径就是要加强法治建设。一是在国家治理体系内部,一方面以依法执政的基本原则和实践举措实现与深化其法治维度,从而抑制行动性治理机制对于既定制度架构的溢出和创新冲动,将国家治理所体现的“政治”要素纳入法治化和制度化的发展轨道;另一方面执政党切实贯彻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原则,合理界定功能范围,在积极发挥其国家治理优势的同时,防止其遭遇科层制逻辑的侵蚀,从而维持科层治理与弹性治理之间的结构性均衡。二是在执政党组织和科层体系之间,通过依规治党引领依法治国,确保党对国家政治生活各领域法治发展的全面领导,从而将“政治”与“行政”统一于国家治理的法治化进程,并以法治化为支点,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发展。[7]
黄宗智认为,中国国家治理的一个独具特色的传统是,国家与社会是一种二元合一的互动模式而非对立关系,二者之间始终存在着“第三领域”,即介于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的半正式的治理实践,它广泛存在于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并集中体现在司法领域,在不同历史时期依托于不同的社会组织和社会角色,在基层治理的教育、调解纠纷、维护秩序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这套治理模式可概括为“集权的简约治理”,即中央的高度集权、基层治理的高度简约。基于“第三领域”的独特作用,未来可在多方面承继、更新中国比较特殊的国家和社会携手的低成本第三领域机构与组织,使其在国家治理中释放更大能量。[26]
何显明分析了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建构、演进的逻辑及独特经验。他认为这个过程包含着三重逻辑,一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是适应现代技术、经济、社会及观念变革的现代政治体系的建构过程;二是,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是运行了两千多年的中国传统国家治理模式在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上的整体转型过程;三是,作为社会主义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寄寓着超越资本主义国家治理弊端,充分彰显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内在要求,必然要在国家治理目标及制度安排上呈现出一整套社会主义的政治价值取向。这一历程中形成的最重要的成功经验是不迷信、不盲从、不僵化,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实现国家的有效治理。能够实现基于有效治理的创新,关键在于中国共产党发挥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以及长期执政地位的保持。要坚持以有效性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准则,打破对特定治理模式及其制度形式的迷信,以开放包容的心态,吸纳国家治理的一切有益经验,同时始终坚持从自身实际出发,尊重国家治理体系的内生演进逻辑,不断完善国家治理的制度体系,以有效应对国家治理面临的各种现实挑战。[27]
陈进华认为,国家主导是治理现代化的内在逻辑,要坚持坚守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中的国家逻辑,实现以合法性与能力性为维度的治理体系现代化国家逻辑的高质量发展。首先,需要始终坚持以统揽全局的战略思维,推动改革发展的辩证思维,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的创新思维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党的领导。其次,批判性借鉴西方治理理论的合理成分。比如西方国家治理理论对社会公共领域的关注,对国家逻辑在治理体系中越界现象的批判、失败原因的考察、功能模式的探讨等都可为我们提供启示。再次,必须立足于我国本土来寻求解决改革开放进程中中国社会呈现的特有矛盾和现实问题的相应方法、工具和途径,来建构治理体系与现代国家建构的本土学术概念、话语系统和理论分析框架。最后,以复合思维促进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国家逻辑,即要将国家逻辑、市场逻辑、社会逻辑等因素有机结合起来,以国家逻辑保障秩序,以市场逻辑提供动力,以社会逻辑创造意义。[3]
宋朝龙认为,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特色在于制度根基,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要继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体制,需要借鉴其他时代或其他社会条件下的制度文明成果,更需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基础上,对这些制度文明成果进行创造性转化。首先,要借鉴中国古代制度文明的成果。一是重主权的统一;二是发展主权统一下的行政性分权制度、选官制度、官员考核制度、监察制度、回避制度等;三是强调“善治”和政治正当性。其次,要借鉴西方制度文明成果,比如法权自由体系确立了个体的价值、契约精神、程序正义、公权受限等原则,这对克服封建主义时代的社会关系和观念有进一步意义,对社会主义国家调整社会关系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最后,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基础上扬弃其他制度文明成果。既不能封闭自守,也不能全盘接受中国古代或西方制度文明,而要对这些要素进行创造性转化。[28]笔者讲清楚了国家治理的制度基础,讲清楚了中西各种制度的关系处理等问题。
鲁绍臣分析了《资本论》及其手稿对理解国家治理中资本问题的启示性意义。他认为,对《资本论》的解读应该关注到马克思对资本与国家权力之间关系的揭示,这将使我们重新发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新自由主义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一种新型现代文明,反对资本仅仅依靠国家权力和货币权力而对社会财富进行掠夺和占有,但对于有利于人的自由与发展的使用价值的生产和利润的获取有正相关性的资本,则是引导和保护的。就具象的国家治理而言,非资本主义的国家治理将以人和劳动力的再生产为目标,有效克服资本逻辑对使用价值和人的真实需要的忽视。资本与使用价值在国家治理的前提下,是可以实现协调与互动的。这一矛盾的克服是以引导和驯服的方式来展开的,而不是以简单通过打击私营企业,甚至是取消商品、消灭私有制和货币来实现的。[29]这个观点实际上是一个对中国国家治理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对如何审视和对待资本的问题的回应。
这些研究成果所进行的宏观性的、学理性的思考,强调了中国国家治理应该看到和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用、应发挥好国家和其他各种主体的作用,坚持充分借鉴吸收的制度基础,探索以有效治理为原则的治理方式等问题,无疑是有重要启发意义的。在这方面需要努力的方向是,对治理的主体、原则、路径等问题有更进一步的拓展研究。比如,在国家治理中,中国共产党、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公民等众多主体各自的地位、角色和功能究竟应该如何定义,共同参与治理过程中应遵循什么样的原则,在遇到利益冲突时该如何处理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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