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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农民工权益保障长效机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社会监督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工会、共青团、妇联、各类行业协会、新闻媒体都是监督法律实施的重要社会力量。要充分发挥其在法律监督方面的作用,通过政策引导与宣传营造积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舆论氛围,以促进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长期稳固的发展。
一、加强农民工工作,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摆上重要位置,各级各部门必须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农民工维权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解决农民工问题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程。
(二)立足全局,着眼长远,围绕农民工权益维护进行制度创新、措施完善。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各级党委、政府要立足全局,着眼长远,对涉及农民工的政策要进行清理,取消对农民工的限制性政策和措施,作到令行禁止。并出台对农民工公平友好对待的政策和措施。一是向农民工提供制度化保证。把农民工的权益维护、输出和输入纳入年度计划,按照中央的要求,将涉及农民工的治安管理、培训、计划生育、社区管理等有关经费,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支出范围,为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保障。二是对进城农民工实施社会化管理。在推进社区建设与管理过程中,将农民工纳入社会管理与服务范畴,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的作用,对进城农民工进行规范管理。
(三)各级党政重视,建立农民工权益维护联动机制。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建立“党政重视、部门配合、社会齐抓共管”的农民工联动式社会化权益维护新机制。在具体操作中,要尽快建立各级农民工维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以党委、政府有关领导为召集人、主持人,定期召开会议,提出加强农民工服务管理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协调落实维护农民工利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和措施。同时,建立以总工会牵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税务、计生、建设、公安、司法、卫生、教育等部门参加的农民工维权联动协调机制。在机制运作中,相关部门间形成信息互动、事件案件互报、相关事情协商的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将工作力度,协作程度纳入目标管理,列入奖惩体系。
(四)内外互动,标本兼治,加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力度。一是建立多向维权机制。法制部门要为农民工设立法律宣传咨询服务点,并加强法律宣传力度,提供司法救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各级工会应建立职工帮扶中心、维权工作站,积极开辟农民工“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提供帮扶救助、清理欠薪、职业介绍等服务。二是推行流动会籍制度。农民工凭各级地方总工会核发的新会员证到工作地工会办理会员资格转移手续,实现农民工工作关系到哪里,会员组织关系就到哪里,为农民工维权提供组织保证。三是加大惩处侵权行为力度。行业部门要组织有关部门对侵权行为严重的企业或雇主依法进行查处,并公开曝光。
二、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按照《劳动法》的要求,与所有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用工合同,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签订劳动合同应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收取抵押金、风险金等。同时根据企业实际,逐步将农民工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来,积极开展农民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尝试工作,着力解决农民工的大病医疗和老有所养问题。严格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确保工资及时发放到位,不拖欠、不扣留。坚持正确的用工时间制度,推行加班补助制。
(二)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严格执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发现用人单位拒绝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用工备案手续、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拖欠工资、非法使用童工以及拒绝报送书面材料等违法行为的,要严格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予以处罚;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群体性事件的用人单位,除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罚,记入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档案外,还要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三、切实提高农民工自身素质
(一)克服自卑心理,增强自信意识。实现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需要农民工自身来维护,但大部分农民工认为自己知识水平低、工资收入低、社会地位也低,因此自卑心理特别严重,不太与外界交往,自我封闭,形成逆来顺受的习惯,遇到权益受损时,不敢站出来义正词严地去指出和争回。因此要坚决克服自卑心理,增强自信心,敢于同不正当的用工行为作斗争求公道,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树立学习理念,提高工作能力。现代社会是一个知识化、信息化的社会,更体现了“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金钱”的重要性。在这就业竞争形势严峻的时代里,农民工因文化水平低下,竞争空间会更加缩小,由此要克服安于现状的小农意识,克服玩牌赌博作为业余生活的恶习,而应积极进取,树立学习理念,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积极创造更大的就业空间,改善工作环境,增长工作收入。
(三)增强法律意识,切实维护权益。现在,国家和地方都制订了许多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制度和措施,农民工要增强法律意识,善于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如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要及时上访、申诉,争取有效的援助,尽可能的及时挽救将发生的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做到防患于未然。广西工人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