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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拿“彭宇案”自己吓唬自己

发表于 2010-11-15 08:04:5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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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年前,重庆万州区分水中学初二学生万鑫,上学途中扶起1名摔倒的老太。不料,老人及其子女竟说他是肇事者,将他告到法院,要求其父母赔偿。因为证据不足,法院一审驳回老人的诉讼请求,老人及其子女上诉到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这天,老人主动要求撤诉。虽然赢了官司,但事隔1年,做好事的万鑫并未从阴影中走出来。(据11月14日《重庆晚报》)

    “彭宇案”的确是一个需要反思的案件,人们由此思考道德的退化、见义勇为的风险,以及传播的策略等。但很遗憾,人们在反思时得出了一个偏颇的结论:见义勇为不如袖手旁观。“彭宇案”的破坏力真的这么强吗?万州这个案件给了我们新的启示。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有一些细节值得关注:很多人自发出庭,为见义勇为的学生作证,而被扶老太太所找的证人却没有出席,甚至还有的证人自费从新疆返回为孩子讨公道;在案件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之后,被扶的老太太虽然还认定是被学生撞倒的,但已经撤销了诉讼。这些细节说明了什么?说明“彭宇案”并不是一个必然,说明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说明道德和舆论有其存在的实际价值。

    所以,在全社会已反复讨论和深入思考后,实在没必要再时时刻刻搬出“彭宇案”来说事,来自己吓唬自己了。谁都不会否认“彭宇案”的产生有现实的基础,但是谁也不能否认,“彭宇案”有其特殊性。万州这个案件虽然造成了当事学生的疑惑,但他和人们可以以此为契机,重新梳理清楚自己应有的价值追求。(乾羽)

    ●名词解释:“彭宇案”

    四年前,南京一位老太太将青年彭宇告上法庭,称对方撞倒自己,要求其赔偿十几万元损失。彭宇称,自己好心扶起摔倒的老太太,并将她送去医院,反被诬陷。一审判决,法官称,“从常理分析,彭宇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并裁定彭宇补偿原告458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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