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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重决定晋升”也是就业歧视的“变种”
男性如身高180cm,体重需在135斤-145斤之间;女性如身高170cm,体重需在115斤-125斤之间……近日网上有疑似自如员工爆料,自如内部晋升通道会以身高体重为条件,称“自如在员工内部晋升时会对体重有要求,体重不达标不允许晋升。”(12月24日《成都商报》)
在用人单位招聘员工时,听过姓氏谐音不好听,影响用工单位形象,拒不录用。如:有姓苏(输)和姓苟(狗)等应聘者就遭遇歧视;还有的是女员工在孕期也遭用人单位挤对的。总而言之,在劳资关系极不对等的语境下,员工只能任凭用人单位自说自话。就像上述“体重决定晋升”也是就业歧视的“变种”。
在笔者看来,不管是姓氏,还是女性有身孕在劳动就业中遭拒录或挤对,还是“体重决定晋升”其都是既违法又无科学道理的行为。根据我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很显然,用人单位根据员工体重决定是否晋升,无疑是于法无据于情无理的乱作为和胡作为。
退一步讲,就算用人单位对员工身体健康有考量,甚至把员工的体重与其身体健康混为一谈,但是,这也是以偏概全和想当然的狭隘观念。要知道,我们考察和考核一个人能力水平都以工作业绩为主,与其体重有何相干呢?可能有人说,身体肥胖、体重控制不住的人就会引发各类疾病上身,但我却说,这不是绝对的!因为在很多情况下,身体肥胖照样灵活健康也是大有人在,“灵活的胖子”在我们身边比比皆是。而身体瘦弱、体重很轻,各类疾病缠身者,也是大有人在。
所以,衡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不健康,依据体重大小是没有科学依据和道理的,依据体重决定晋升不但是无稽之谈,而且还是违规违法行为。从健康角度上讲,人的健康通常都是合理膳食、起居规律、适量运动等。 对此,希望涉事单位“体重决定晋升”条件要废除,不要无厘头或变着法子搞就业歧视,否则,不仅遭人诟病,寒了员工心,同时还自毁形象,实在得不偿失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