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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企业主与打工者的关系--兼论剩余价值理论

发表于 2020-12-25 18:38:1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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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和打工者的关系是一个创造价值共同体,打工者以获取工资形式参与利益分配。企业主的伟大之处在于敢于利用资本雇佣劳动者一起创造价值,他必须在产品销售之前就购买工人的劳动,工人在分配中没有什么风险,而企业主只有在产品销售后有盈利才能分配,亏得坚持不住了就倒闭,这当中跟剥削没有什么关系。


在马克思看来,西方庸俗经济学把“劳动”和其它生产要素并列起来是错误的。在生产过程当中,只有“劳动”才产生价值,而其它生产要素不过是在生产中与“劳动”相配合的东西,不会产生价值。因此,马克思认为“剩余价值”就是商品价值减去工人的劳动价值,它被狡猾的资本家占去了。


其实劳动力也是商品,只有价值,没有剩余价值,如果卖便宜了,你可以想办法卖贵点。


如果其他生产要素毫无价值,那为什么工人要甘心接受资本家的剥削呢?他们完全可以单凭自己那唯一有价值的“劳动”去完成生产过程,去占据所有的"剩余价值"。工人为什么愿意进入企业,而不是独自劳动?是因为市场交易本身存在着成本,这些成本让交易得以实现,而这些成本是资本家付出的。


如果剩余价值理论成立,世界上就不存在破产倒闭的企业主,因为他一定要榨取工人的剩余价值,你要不创造剩余价值,我就延长你的劳动时间,让你给我赚到钱为止。而现实往往是,混日子不创造价值的职工是存在一定比例的,要我说,他们才是剥削者,他们以负剩余价值来剥削企业主的投入资本!


会计的创新可以解决劳资矛盾!我最近得知马克思居然一天都没去过工厂考察,但他成功地让世界的无产者燥动起来了!以为打碎了旧世界就能解放全人类,天大的迷途啊!只有发展生产力,才是人类解放的根基。会计要将利润分配扩展为分配职工工资、所得税以及老板利润,就知道其实很多时候企业家才是冤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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