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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总出台“爱心托管驿站”管理办法

发表于 2020-12-28 19:10:1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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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自:工人日报
青岛市总工会日前发布《职工子女寒暑假“爱心托管驿站”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据悉,这是山东省首个爱心托管驿站管理办法。目前,青岛已有20余家单位参与建成40余家驿站,未来3年全市力争建成500家。

据了解,“爱心托管驿站”建设工作由青岛市总女职工委员会统筹开展,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主办、推动,服务对象为1~6年级小学生。

“办法”规定,托管驿站首先要具备相对独立的场地,可充分利用现有职工之家、职工活动室、爱心妈妈小屋等资源进行扩充,也可在学校、社区、第三方培训机构设立,需要配备完善的少年儿童学习教学设施。每个驿站至少安排2~3名专兼职人员、多名志愿者共同为托管学生服务。

青岛市总要求,每家驿站必须通过消防安全、房屋安全、食品安全检查审批,职工单位双方须签订委托责任书,购买儿童意外伤害保险。驿站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如信息登记制度、接送出勤制度、安全巡查制度、应急处理制度等。

托管驿站建成后,由青岛市总聘请第三方社会专业机构对软硬件设施、消防食品安全、人员资格证明等进行评估验收。建设初期,市总向建设单位拨付资金专款专用,建成达标后根据规模情况予以不同标准的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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