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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靠发毒誓不妥

发表于 2020-12-30 12:43:1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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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靠发毒誓不妥
近日,河南商丘一小吃街规定,入驻商户必须立牌发誓。有商户在店口挂出牌子承诺,“用的都是真材实料,如做不到,甘愿后代流离失所”文化园负责人陈健表示,小吃街的商户特别多,如果商户掺假只罚款,不能根治,对方可能还会犯错,就想到这个办法。“这种管理模式,会让掺假商户的良心受到谴责”贴牌发誓的商户表示可以接受。(12月29日 澎湃新闻)
食品安全问题确实是一个久治不愈顽疾,尽管对食品安全问题有相关的法律来约束和惩处,也有市场监管部门人员的明察暗访来执法,以及广大消费者举报等,但是,正如马克思所言,一旦有适当利润,资本家就会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家就会大胆起来。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当然,这里的商贩们虽然不是资本家,但他们见利忘义的逐利性还是完全一致的。
不可否认,在整治食品安全问题上,我们确实需要多措并举、多方施力,但是,像这样如同小孩子过家家似的立牌发毒誓,笔者认为,实在不妥。我们现在早已进入文明发展社会,在解决社会各种矛盾纠葛和问题上,绝不可能在任由泼妇骂街似的,与现代文明法治社会格格不入的,最为原始的粗鲁方式方法的。
也许,在有人看来,商户立牌发毒誓,让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昧良心商户,在一定程度上,其心里会遭到良心谴责和震慑,但是,对那些早已把立牌发毒誓丢到“九霄云外”的商户来说,其就根本没把法律和公德当回事。
所以,在笔者看来,既然食品安全已立法,就必须依法依规来处理食品安全问题。如果食品安全靠立牌发毒誓,不仅没把法律威严当回事,而且也显得地方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在退步。为此,不管怎么说,食品安全靠立牌发毒誓都不妥。只有多渠道、全方位不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全面提高商户们的道德意识和法律观念,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造假掺假和售假等违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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