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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跳河起哄者”具有警示教育意义
2020年12月27日13时许,河南邓州市女子在某跨河大桥欲轻生投河,杨某奇(男,43岁,邓州市人)为了博人眼球,现场起哄“别拉我,那你倒是跳啊”,并拍摄视频在网上发布,遭到广大网友的强烈谴责。邓州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9日的治安处罚。(1月3日澎湃新闻)
看热闹者不嫌事大。很多人都有猎奇心理,尤其是针对社会公共突发事件,顷刻间就把事发现场围的里三层、外三层,阻碍了救援通道,给前来处置人员造成严重影响,甚至还贻误了最佳救援时机。
实事求是讲,但凡看热闹者也不全是“起哄者”,有的是在为当事人的生命安全担心;有的则想通过自己力所能及的能力来参与救援,让命悬一线的当事人赶快脱离危险;而有个别好事者,其想法就截然不同了,如上述杨某那样,围观女子跳河,非但没有同理心,反而还冷酷无情在现场起哄、拍视频。
殊不知,你那一句句“怎么还不跳,跳啊,快跳啊!”字字句句都如同针锥,戳得跳河女子不仅心灰意冷,可能还会加快走极端!我们都知道,人在情绪激动时本来就容易失去理智,而在这个节骨眼,你给她又火上浇油,如此冷漠无情无疑是在“落井下石”啊!说到这里还不算,杨某还把女子跳河,现场起哄“别拉我,那你倒是跳啊!”拍成视频在网上发布,这不仅涉及到侵犯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同时也丧失了做人最起码的人性底线。换而言之,假如这跳河轻生女子是你家兄弟姐妹和父母长辈,难道你还能做出如此冷漠无情、险恶卑劣的举动吗?
由此,笔者认为,“拘留跳河起哄者”具有警示教育意义。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不管是真遇到是“想不开”,还是以“跳楼”、“跳桥”和“跳河”要挟有关部门尽快解决问题,这都不是我们漠视他人生命安全、现场起哄和唯恐天下不乱的理由。要知道,每个人的生命都值得珍视和呵护,即便你没能力帮助他们,你也别做“落井下石”之人,有失人性之人。否则,不仅遭到广大网友谴责,同时也难逃相关法律的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