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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帖惊爆杭州多家医院数十名医生收受回扣。浙江省卫生厅18日向社会通报事件的初步调查情况,称部分医护人员存在收受礼物和接受请吃情况。据新华社报道,由于调查主要依靠被曝光医院的自查,对于公布的调查结果,诸多网民表示质疑。
没有公开就没有真相,没有利益回避就无法确保公正。当医疗回扣事件被揭曝后,所涉及的医院有第一时间予以回应的义务,也有自查的责任;主管部门更应该及时介入,迅速求证,并进行客观公正的调查。就此而言,自查是必要的,也是廓清真相的关键起点。但很显然,仅仅自查还远远不够。道理很简单,无论老子调查儿子还是自己调查自己,在利益自保的本能驱动下,往往陷入矫饰事实或者遮蔽真相的泥淖之中。
不少网友认为,调查必须打破行业的范畴,由省司法机关或反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牵头负责调查这一事件,整合工商和司法力量形成合力,以此为突破口,整顿医疗回扣。应该说,这一建议真诚而富有建设性。毕竟,司法部门一旦介入,才能避免“老子查儿子、自己查自己”的舆论质疑,从而最终抵达正义,提振公众信心。最关键的是,医疗回扣事件不是简单的部门丑闻,不仅涉及职业道德,而且已经涉嫌刑事犯罪。
早在2008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即明确提出,医生收回扣不再仅仅属于职业道德或者纪律的范畴,而要被归入商业贿赂,可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量刑。显然,医生收回扣绝不是医院自查或由医院主管部门调查一番那么简单。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归道德,该定罪量刑就得定罪量刑,模糊不得,也姑息不得。
我们欣喜地看到,卫生部有关负责人已经就杭州医院“回扣事件”予以回应。该负责人指出,从近段时间发现和查处的商业贿赂问题来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出现了反弹,而且形式更加多样,手段更加隐蔽。对于收受商业贿赂数额较大、时间较长、情节比较严重的相关人员,依据《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警告、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直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坚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应该说,这一表态的立场十分鲜明,既表明卫生主管部门对医疗卫生界的害群之马绝不“护犊子”,也表明卫生主管部门扫除医药购销等领域商业贿赂的决心和努力。
诚然,在不少地方,医生收回扣已经异化为公开的潜规则,这直接加重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困境,也败坏了卫生行业的形象,导致医患关系紧张。多年来,中央一再强调严禁医生收取回扣,卫生部也出台了一系列治理药品回扣的措施,但回扣之风屡禁不止,总有一些医生置若罔闻,依然照收不误。究其因,与违法成本过低有一定关系。正如《人民日报》刊文指出,政府在治理药品回扣问题上惩罚力度不够,很少有人因收回扣被吊销执业医师资格。
换言之,一方面收回扣被曝光的几率很小,一些医生更存在“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另一方面,即便被曝光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医生收回扣已经形成了一条利益链,从医生到部门负责人再到院领导,都是该利益链的一个个环节,即便事情败露了,医院往往也会极力掩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即便惩罚也是板子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法律尊严不可亵玩,民众疑问不可不理。期待司法部门介入杭州医院“回扣事件”,使当事人受到应有的惩处;更期待制度能够健全,使医生不敢也不能收取回扣,患者的利益能够得到切实保障。(王石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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