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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情调解暖人心 尽心尽责解民忧

发表于 2021-1-8 15:10:1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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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梦云
北京市东城区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

如何让人们在消费过程中有一个良好的体验过程,并达到满意的消费效果?这需要消协人的不断努力。过去五年,东城消协开展了商品比较试验、消费教育、消费案例曝光等工作,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看到日益优化的消费市场环境,作为一个消协人,我深感欣慰。

我是一个在消费者协会工作20多年的“老兵”,也是消费者口中的“娘家人”。“真情调解暖人心,尽心尽责解民忧”这就是我的工作目标。2020年疫情当头,我们一方面要下社区值守,同时消费维权工作也不能放松。记得一次,老年消费者龚某购买了17940元保健品,事后经家人劝导感到后悔,多次和企业协商退款无果后,来到消协投诉。我了解情况时得知,该企业注册地在房山,按照《消法》和中消协相关规定,该投诉本应移交房山区消费者协会处理,可我本着“让群众少跑腿,急消费者之所急”的原则,随即联系房山区消协共同协调、依法调解,在双方的努力下,第二天龚某就收到了退款。龚某感谢说:“真没想到消协这么快就帮我解决了难题!”其实,在我受理的投诉中,这样的事还有很多……

受理消费投诉并依法进行调查调解,是人民调解员看家的本领,也是《消法》赋予消协的重要职责。在调解过程中,我们要仔细询问消费者购物或接受服务的具体情况,耐心倾听消费者提出的诉求,安抚双方急躁情绪。

当然,调解纠纷离不开“充电”学习。调解工作讲究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这个“理”首先是法理,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就要求一名优秀的调解员必须对相关法律法规熟记于心,要吃透法律精神,调解工作才能真正做到让当事双方信服。

2018年我光荣的被评为“北京市消费维权之星”,这也印证了:老百姓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只有从点滴做起,才能擦亮消费者协会的金字招牌;只有与时俱进,了解新型消费纠纷特点,研究破解消费者日常消费的操心事,才能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

展望“十四五”,我想说的是:我将继续坚持履职尽责,为进一步优化首都消费环境而努力,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放心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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