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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索要“送还费”是见利忘义

发表于 2021-1-10 08:40:3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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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索要“送还费”是见利忘义
新年伊始,成都市民刘先生就遭遇一件糟心事。近日,他在一个打车软件上叫了一辆出租车,从成都龙泉驿区到高新区,抵达目的地后,不慎将装有笔记本电脑的背包遗落在车上。之后,他多次联系打车平台和出租车司机,希望尽快归还遗落物品,但却被司机索要800元“送还费”。(1月9日《华西都市报》)
做生意最讲究的就是诚信为本,“义”字当先。俗话说:买卖不成仁义在。说的也是这个道理。乘客把物品落在出租车上,按说出租车司机就应当急乘客之所急,想乘客之所想,把物品及时交还给乘客,这才是出租车所应有的姿态和做法。
然上述这位出租车司机不但不设身处地替乘客着想,反而还狮子大开口,向遗落物品的乘客索要800元的“送还费”。这不仅丧失了做人做事的最起码的底线,同时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见利忘义行为。
不可否认,开出租、做生意确实要谈钱说利。但是,君子爱财,还要取之有道。乘客做你的车,把物品遗落在车里,固然有自己的责任,可作为出租车司机,你也应该有提醒乘客带好随身物品的义务和责任。所以,如果要说谁是谁非,双方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再从出租车送还乘客遗落物品来讲,这期间确实要牵涉到出租车时间和车程等成本。假如乘客能主动考虑给你这方面做些适当补偿,也不是未尝不可。但是,这必须要在乘客自觉自愿的前提下,才能让你拿的心安理得。
也许,在有人看来,乘客不给出租车适当补偿“送还费”,出租车司机完全可以拒绝把遗落物品送还乘客。如果要真是这样,那就麻烦更大了。其一,现在城市监控全覆盖、无死角,你想欲盖弥彰把乘客遗落物品占为己有,无疑是自投罗网;其二,一旦被警方介入立案调查取证,这性质就不是职业道德层面上的问题了。所以,无论从那个角度讲,出租车向乘客索要800元“送还费”都是鬼迷心窍、见利忘义的不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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