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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拆迁,人大说了算

发表于 2010-11-22 08:27:5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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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杭州被曝强拆辛亥革命纪念地等历史建筑,面对无可争辩的事实,政府却否认强拆。11月17日,杭州市人大召开了专题会议。会议提出,上城区范围内的历史建筑应立即停拆,而历史建筑的修缮经费中政府补贴部分应予以增加,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平还亲自带着许多人去了那几处历史建筑物的地方查看。(《现代金报》11月21日)

 辛亥革命百年纪念活动正在两岸酝酿,武汉准备新建一个纪念广场,以此隆重纪念辛亥百年。一边在声势浩大地为纪念而建设,而另一边,却是嫌历史遗址碍事,要通过拆迁百年古建,为私立学校改扩建工程让路,无论是投入巨资建纪念广场,还是拆百年古建建新学校,我们都可以看到,城市管理者的权力在肆虐,只有他们想不到的,没有他们做不成的,什么力量可以制约地方政府的扩张欲望与势力?

 杭州其实只是当下城市拆旧狂潮的一个缩影而已,只不过,这一次出现了意外,作为地方最高权力机构的地方人大,敢于站出来向行政权力说不。杭州市人大通过自己的实地调研,通过专题会议,独立行使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力,这不仅开了风气之先,更重要的是,人大的介入避免了历史性的错误。

 城市拆旧之所以会愈演愈烈,地方政府的权力不受制约是重要因素。没有制约的行政权力是可怕的,无论是拆迁造成的灾难性后果,还是一些突发的人为事故后面,我们都可以看到,地方政府强行扩张自己的权力范围的冲动,它们为部门或利益集团牟利,而置公共利益与公民权益于不顾,积弊难返,民怨难申。对此,作为监督者的地方人大,显然应负首要责任。

 更何况,大规模城市拆迁,这属于地方重大事务,法律规定,地方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在地方人大,因此无论于情于法,当旧城大规模被消灭,民众权益受侵犯时,地方人大没理由失声。如果地方人大的监督权力虚置,地方政府的权力必然肆无忌惮了。

 我们希望杭州的案例能够成为一项制度确立起来,凡是涉及公共利益的大型工程建设、历史文化遗迹的拆迁等,都由当地人大来核准,遇到有争议的重大项目,人大应组织听证会,让政府与有关当事人当面公开辩论,使广大民众知情,并通过网络与媒体表达不同的观点或意见。人大积极作为,民众才有依靠。(吴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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