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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迎来“国标”

发表于 2021-1-13 19:47:3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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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从国家层面明确了居家医疗服务的范围和门槛。
  《通知》提出,居家医疗服务主要包括适宜居家提供的诊疗服务、医疗护理、康复治疗、药学服务、安宁疗护、中医服务等。提供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有开展居家医疗服务所要求的诊疗科目;支持护理院、护理中心、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将医疗服务由医疗机构内延伸至居家。
  《通知》特别提出,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控和有效应对风险。在提供居家医疗服务时,应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家属或看护人员在场等。

(据《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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