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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带徒合同不能一签了之
最近,笔者参加了一个企业的导师带徒合同考核兑现表彰会,这家企业对导师带徒合同期满,经过考核达到优秀的师傅和徒弟分别颁发了优秀导师证书和优秀学员证书,披红戴花,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考核合格的徒弟颁发了上岗证书,准予单独顶岗操作,并晋升了岗位工资标准。表彰会的气氛十分热烈,参加会议的职工群众情绪高涨,呈现出一股积极上进的和谐氛围。笔者不禁为这家企业重视职工培训,认真履行导师带徒合同的好做法击掌叫好。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人是生产力的第一要素,没有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作支撑,企业就缺乏竞争力和发展后劲,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就会败下阵来。要建设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就必须实打实地做好企业职工培训工作,而导师带徒培训方式,就是多少年来被实践明了的一种针对性强、花钱少、见效快、易操作的好方式,企业必须重视把导师带徒这种传统有效的方式切实抓好,抓住不放,抓出成效。
然而,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能认识到这一点。前一段时间,笔者与一位刚走上工作岗位不久的年轻职工闲聊时,获知这样一个情况,这位年轻职工走上工作岗位不到两年时间,先后从事过三个工种的岗位工作,每换一个工种,他所在的班组都要为他选定一名技术业务骨干当他的师傅,并签订了导师带徒合同,由班组长在班组会进行宣布。然而,合同签过以后,班组就再也无人过问他们的合同履行情况了,既不检查合同执行情况,也不进行考核兑现,只是一纸空文。后经了解,班组签订导师带徒合同纯粹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上级在检查班组职工培训工作时,只要新员工与一名老职工签订了“一带一”培训合同就算过关了,没有人关注合同是否履行,也没有人关心“一带一”培训的效果如何。
签订导师带徒合同,是为了建立一套职工培训的有效机制,明确师徒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师徒双方的行为,保证培训效果的提高,应该说是强化职工培训的一种方式方法,是实现职工队伍素质提升的一种途径。要实现签订合同的初衷,就要像上述第一家企业那样,强化对合同的管理,做到日常检查、阶段考核与期满验收相结合,严格考核,严格奖惩,说到做到,不放空炮,促使企业、师傅和徒弟三方都能够积极主动地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开展工作,增强合同的严肃性、约束力和执行力。要坚决避免像上述第二家企业那样,把签订导师带徒合同本身当目的,糊弄上级,欺骗职工,玩文字游戏,为了签合同而签合同的一签了之现象。 唐宗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