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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单选题
1.参考答案:D。【解析】: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对于遭受灾害、失去劳动能力以及低收入公民给予物质救助,以维持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各种措施。社会救助主要是对社会成员提供的是一种最低生活保障,其保障水平低于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
2.参考答案:C。【解析】:本题属于延长工作时间中的例外情形,即因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参考答案:B。【解析】教材P157,不定时工作时间一般适用于以下工作人员: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工作无法按照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4.参考答案:D。【解析】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需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根据《社会保险法》13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D项情形,根据《社会保险法》13条、51条,ABC项属于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情形。
5.参考答案:C。【解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不能低于集体合同以及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集体合同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一致的,取其高。
6.参考答案:A。【解析】劳动法律关系以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制度为前提,因此应当是合意行为。
7.参考答案:D。【解析】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科技进步奖、误餐费、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生活补助费、对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等不属于工资总额范畴。工资总额组成为: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8.参考答案:B。【解析】B项属于行政争议,非劳动争议。
9.参考答案:B。【解析】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不满五年的,可领取12个月的保险金;满5年不满10年的,可领取18个月的保险金。就业以后再次失业的,对于前次未享受完毕的失业保险待遇可累计。因此首次失业可以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就业以后再次失业的,已缴费满1年,可以领取12个月。由于第一次失业还剩余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期间未享受,故与第二次累计共18个月。
10.参考答案:C 【解析】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甲工作满15年,可享受10天带薪年休假。
11.参考答案:C 【解析】见讲义
12.参考答案:A。【解析】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的情形包括违反服务期以及违反竞业禁止的规定。
13.参考答案:D。【解析】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98天产假,其中每多生育一胞胎,增加15天产假,难产的,增加15天产假。小美多生育2胞胎,且经历难产,可以享受98+15(难产)+15+15天产假,共143天。
14.参考答案:C。【解析】ABC三项应当先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再向法院起诉,C项属于劳动者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情形。
15.参考答案:C。【解析】A项,劳动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前提需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故劳动者主动预告辞职不能申领失业保险待遇。B项,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医疗保险费用从失业保险中缴纳。D项,劳动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所要求的工作年限可以累积计算。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劳动者工作满10年的可以享受最长24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
02
多选题
【解析】A、D项用人单位的任何辞退行为,都应当通知工会;B项属于因为欺诈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解析】本题属于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40条,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此外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无论是过失性解除或无过失性解除,用人单位都应当提前通知工会,故ABC正确,D项错误。
【解析】见教材
【解析】社会保险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都需要劳动者缴纳。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不需要劳动者缴纳。
【解析】但凡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者合同(不含用被迫辞职38条而主动提出解除的情形)和劳动者有过错(39条)的情形以外,用人单位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03
判断分析题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小强的情形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要求。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加班费、高温低温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因此该企业的支付的工资在剔除150元加班费和100元高温津贴后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做法不合规。
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是用人关系,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接受劳务派遣的单位与劳动者仅为用工关系。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需要区分提出解除合同的主体。用人单位首先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首先提出协商解除的,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工伤保险制度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该原则含义之一为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因其受伤是否有过错而受影响。
04
简答题
1.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我国劳动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是:
(1)单位和劳动者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的。这是获得失业保险待遇的基本条件。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即劳动者失去工作不是基于劳动者的自愿。我国的有关规定明确了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是终止劳动合同以及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
(1)运行机制上的代际性,前代人养老保险所需基本费用一般由当代人通过缴纳养老保险费(税)的形式来承担。
(2)功能作用上的养老性,即养老保险为依法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者提供基本的物质生活保障具有直接的养老保障功能。
(3)法律事实上的退休性,劳动者享有养老保险待遇的前提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与用人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
3.
(1)生存权保障原则,生存权是社会保障法的最基本原则。
(2)普遍性原则,社会保障的适用范围包括所有社会成员。
(3)可持续原则,《社会保险法》确立了社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方针,并通过“统账结合”的账户模式、养老、医疗保险转移接续等制度设计落实可持续性。
(4)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我国《宪法》、《社会保险法》《劳动法》都强调社会保险应当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5)强制性原则,社会保障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当事人不能选择、协商或者任意退出保险。
4.
(1)合同主体适格,应当是在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内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2)意思表示真实,即意思与外部表示一致以及出于行为人自愿。
(3)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劳动条件基准、集体合同的规定。
(4)订立程序合法。
05
论述题
(1)判定:
劳动关系概念: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由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关系
劳务(雇佣)关系概念:雇员向雇主提供劳务,雇主向雇员支付报酬的民事关系,雇主与雇员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务合同和雇佣合同视为同一民事法律关系,作为同一案由对待)
(2)区别:
①主体资格与主体地位:
主体资格:主体具有特定性,为用人单位+劳动者 V 主体规定较为宽松,为自然人+自然人 / 自然人+单位 / 单位+单位
主体地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具有不平等性、从属性 V 主体双方平等,无从属关系
②劳动条件:
用人单位提供相应劳动条件 V 通常情况下,被雇佣方自行提供
③劳动管理和劳动纪律:
管理与被管理、组织与服从,纪律严格,违反需承担相应责任 V 无此类规定
④报酬支付:
有最低工资标准,体现国家干预(支付上下限、周期、方式) V 自行协商,不体现国家干预
⑤社会保障:
劳工享有社会保障权,用人单位为劳工购买保险为法定义务 V 通常不体现社会保险的内容
⑥法律责任:
责任形式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并且有相应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 V 无形增责任,只有民事责任
⑦国家干预:
体现国家干预 V 不体现国家干预
⑧争议解决途径:
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V 诉讼
⑨法律适用: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V 民法、合同法
06
案例分析题
(1)补充协议有效。《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因此蓝地球公司可以与小强约定补充协议。
(2)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提供费用为劳动者提供培训等机会的,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以及违反服务期的违约金。同时,用人单位因为39条即劳动者过错解除劳动合同导致服务期未能履行的,劳动者仍然应当支付违约金。蓝地球公司与小强的劳动合同是在受欺诈的情况下签订的,属于39条的过失性解除,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小强仍然需要支付违反服务期的违约金。
(3)不可以。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此案例中,小强伪造文凭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属于26条的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蓝地球公司可以依照39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此为用人单位的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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