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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力”的锦旗将“懒政”钉上耻辱柱

发表于 2010-11-25 07:49:3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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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无锡某公司工作的小伙子周力,因公司不支付加班费,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实名举报,要求补偿加班费。但劳保监察队负责人称,要通过劳动部门解决此事很难。为此,周力给劳动部门送上一面“不为人民服务”锦旗。(11月24日《现代快报》)

  公司加班不给钱,申诉多次未解决,双重阻力下,周力讨薪之路漫漫其修远。大道不畅,小道飞扬,作为网民的他于是走了步妙棋:赠送“不为人民服务”的锦旗。众所周知,锦旗的用处往往是“表谢意”“颂恩情”,上面标语也多关乎褒扬赞誉。“不为人民服务”的锦旗,自然是反其道而行之,讽刺意味立现。

  显然,制作“非典型”锦旗是煞费苦心的,“不能太直白,也不能太温柔,要言简意赅”,而“不为人民服务”六字,恰与要求吻合。在公仆口号前加个前缀“不”,既是对当地劳保监察大队不作为的辛辣嘲讽,也符合广为传播的规律——新奇简短,让人过目不忘。由此可见,周力深谙“网曝”效应,懂得“制造噱头”,希望通过招徕眼球获得声援。

  从怪味的标语里,我们不难读出“恶搞”“解构”等弦外之音来。“为人民服务”的庄肃,也在否定式表达里全然消解,裹上了“戏谑”色彩。网友的围观与狂欢,或许就源于朴素标语里的丰富意蕴。说它“给力”,也跟该标语敢于同政府部门叫阵,揭破“伪公仆”面目休戚相关。

  不过,维权创意的纷繁,从来都与权利伸张的艰难成正比。周力走上街头,打出锦旗,也并非“吃饱撑着”,而是因为法律救济的乏力,维权无门,只能剑走偏锋。

  从报道中我们了解到,周力的老东家在无政府审批的情况下,私自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并借此拒向员工支付加班费。周力连打了14场官司,依旧悬而未决。若是劳动部门恪守己职,能够予以公允裁判,周力还会像“偏执狂”那般,行不惊人死不休吗?正是累讼之苦,却换不来一纸正义裁决,他才会在寻求法律援助无望后,“不走寻常路”,打出反面标语,将劳动部门的“不给力”钉在耻辱柱上。

  再多的创意,也救赎不了公民被逼无奈的悲怆;再怎么“给力”,都无以填补公权救济缺位的无力。周力们的“投机取巧”,看似上策,实则穷途末路时的公民自救。它终究不是法治社会的常态,而你我,也总有视觉疲劳的那一天。

  因而,“锦旗哥”的执拗,其实是句深深的控诉与叹息,诉着法律救济的“袖手旁观”,叹息的是公民权利的左右碰壁。赠送“不为人民服务”锦旗,虽是温和的维权智慧,却也是“叫法律法律不应”的无助与落寞。(佘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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