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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发布方案 完善重点零售企业联系制度

发表于 2021-1-30 17:14:2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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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9日,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完善重点零售企业联系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充分发挥零售业在引导生产、促进消费、服务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促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加快推进零售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商务部对重点零售企业联系制度作出完善,修订了工作方案,并组织遴选111家规模影响较大、综合实力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零售企业作为商务部重点联系零售企业。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负责人表示,这111家企业分布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覆盖区域较广;分属百货店、超市、购物中心、便利店、专业店、专卖店、折扣店等零售业各业态,业态涵盖面较全,规模影响较大、综合实力较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通知明确,将对重点联系零售企业实施动态调整,加强工作联系,开展典型调查,复制推广先进经验,并鼓励参与重要工作,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企业用足用好联系制度提供依据。

  该负责人还指出,商务部将密切关注重点联系零售企业发展状况,对规模大、实力强、模式新、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企业,及时纳入名单;对长期不按规定报告企业情况,出现重大安全生产、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调出名单,使重点联系零售企业成为引领行业发展的“排头兵”、践行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试验田”、反映市场趋势的“晴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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