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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丹化工技术有限公司“4.3”火灾事故

发表于 2021-2-3 20:29:3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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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3日20时40分左右,江苏中丹化工技术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车间1号废水罐(直径3米,
高4米)顶部起火,烧毁了1号废水罐与2号废水罐(直径2米,高3米)之间连接管上的塑料阀门。
起火约3分钟后,2号钢质废水罐发生燃爆。
直接原因:废水输送和多效蒸发是间隙操作,少量黏附于废水罐罐壁高处的雷尼镍颗粒脱水
后自燃起火,点燃甲苯、焦油和塑料罐壁,引起火灾。大火引燃连接1号废水罐、2号废水罐顶部
输送废水的管道,明火沿管道窜入2号废水罐,引起罐内甲苯等与空气的爆炸性混合气体燃爆。间接原因:
1.事故装置存在工艺缺陷。1号废水罐废水从顶部进入(插入罐内约20cm、未插入中下部),
易形成喷溅,且罐壁为波纹壁,长期使用易造成含雷尼镍颗粒的焦油等物质黏附在罐壁上;2号
废水罐废气送固液焚烧炉二燃室之间的管道未设置阻火器,易造成回火。
2.环保设施的安全管理存在缺失。对废水中含有少量雷尼镍颗粒可能暴露在空气中而自燃、
废水中低浓度甲苯在密闭容器中挥发达爆炸极限的安全风险,企业未进行辨识分析,也未采取有
效的安全防范措施,而是随多效蒸发进入废盐和蒸馏残渣(危险固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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