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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贵州日报
       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建立了党领导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新机制,科学立法稳步推进,严格执法更加规范,公正司法持续提升,全民守法深入人心。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省全过程和各方面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离不开坚强的政治保障。去年来,我省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与依法治省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召开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审议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委员会工作要点、法治毕节创建工作报告等重大法治事项,抓好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每年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并对各市州和省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全省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实体化运行。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下设省委依法治省办和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切实承担起全面依法治省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和推动落实等职能。针对法治建设短板和弱项,部署开展全面依法治省“五件实事”。各市(州)、县(区)均设立了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推动机构实体化运行。
同时,充分发挥法治考核督察“指挥棒”作用。认真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督察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列出问题清单,通报典型案例。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连续11年对各市州和省直部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考核。
以良法促进发展 保障善治
一年来,我省围绕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实际需要开展立法,聚焦重点领域,着力民生民心,以高质量地方立法引领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更加注重立法质量和效率。我省完成《贵州省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保护办法》立法工作,为“中国天眼”正常运行提供法治保障。出台全国第一部省级层面生态文明地方性法规——《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初步形成贵州生态文明法制体系,大数据、生态立法走在全国前列。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聚焦大扶贫、大生态、大数据战略行动,扎实推进《贵州省无线电管理条例》《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大数据安全保障条例》等立法工作。批准《黔西南州草地生态畜牧业发展条例》《黔东南州月亮山梯田保护条例》等市州报批法规,助力脱贫攻坚。
创新科学民主依法立法体制机制。在编制立法计划过程中,通过贵州日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邀请社会各界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并对立法项目进行投票推选。召开专家论证会,对每个立法项目的必要性、合法合理性进行评估,使立法项目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行政审批时间缩短了,服务态度和质量提升了,政府权力运行机制更加规范了,一年来,我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正在不断提高……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围绕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我省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建设“一云一网一平台”,实现全省政务数据大集中、政务服务大联通、数据资源大调度,获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作为典型经验通报表扬。全省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2天,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市县达到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