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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沙县总工会联合出台13条措施鼓励外省职工留沙过年

发表于 2021-2-15 17:28:4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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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讯 春节将至,为筑牢战“疫”防线,福建省沙县总工会联合县有关部门出台13条措施鼓励外省职工留沙过年。
  发放过年红包。对2021年春节期间(2月11日至2月26日)留沙的规上工业企业、限上商贸企业、县级以上(不含县级)在建重点项目的省外务工人员(根据2021年2、3月工资发放单、社保缴纳等历史凭证、“闽政通”14天行程记录),给予每人300元留沙节日补贴。
  支持留工稳岗。对各类社会机构和个人在2021年一季度为沙县辖区内企业引进劳动力且稳定用工1个月(以缴纳失业保险作为认定条件)以上的,按引进人数给予500元/人的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
  鼓励增产增效。鼓励企业连续生产,对一季度购电量超过500万千瓦时的中小企业(不含自备电厂),按企业一季度购电量超过2020年第四季度购电量85%的部分给予每千瓦时0.05元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1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2021年2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1年1月份的85%,含85%),给予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对用工人数在50~100人(含50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用工人数在100~300人(含100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用工人数300人(含300人)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用工人数以2021年2月份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准。
  给予培训补贴。春节期间,对在公共服务机构办理实名制登记的在沙务工人员,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按每人500元给予补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初级工每人700元、中级工每人1000元、高级工每人1500元、技师每人2000元、高级技师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列入市急需紧缺目录内的职业(工种),提高30%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
  开展平价活动。春节期间,为做好在沙过年的外地员工和全县居民的民生保障工作,确保粮食、肉、蔬菜等民生物资供应充足有序、市场价格稳定,将在城区的新华都超市、永辉超市、惠百家华山店、好多多超市、和润生鲜超市城西店、和润生鲜超市龙湖店、翠绿生鲜超市、椿耀生鲜超市、水南万家隆超市、好士多生鲜超市、好士多生鲜超市体育公园店等11家超市开展平价商店活动。
  慰问一线职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对春节期间坚守一线岗位的外省籍职工,送上一份新年礼包,特别针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生活相对困难的留沙过年的外省籍有工会组织的企业职工,以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慰问金。
  开展乐游沙县活动。2021年春节期间(2月11日~3月10日)留沙过年的省外务工人员由企业于2月10前统一申请,可免费游览沙县境内旅游景区淘金山。
  拓展线上办公。进一步畅通电话、信件、网络、微信等非现场办公渠道,鼓励运用“e三明”、闽政通APP、“三明就业和人才公共服务”公众号、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等办理业务,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
  丰富招聘形式。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春风行动”常态化招聘活动,利用微信公众号、短信、就业宣传LED显示屏等新媒体平台免费发布招工信息,搭建求职者与企业招聘无缝对接平台,加大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力度,求职者可多渠道获取用工信息和惠民政策。
  维护合法权益。督促企业认真执行职工工资支付和休息休假的政策法规,对于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的职工,督促企业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者根据职工意愿安排补休,合理安排春节期间在岗工作职工休息休假,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和加班费。加强欠薪隐患预警监测及加大劳动纠纷查处调解力度,引导劳动关系双方尽可能通过协商和调解的方式及时化解工资纠纷案件。
  鼓励企业列统。对2021年一季度首次列入规模以上的新投产工业企业、限上商贸企业,年终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全力保障生产。根据企业需求制定要素保障工作计划,切实做好用电、用水、用气、用工、物流等要素保障,配套做好医疗卫生、治安消防、餐饮商超、公共交通、公租住房、教育培训等公共服务保障。
  加强疫情防控。引导督促辖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鼓励职工尽可能留沙共度春节,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和聚集,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督促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了解、核实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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