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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人免官不应是跨省抓捕案的句号

发表于 2010-12-3 07:43:4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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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举报大学同学马晶晶在公务员招考中作弊,甘肃省图书馆助理馆员王鹏遭到宁夏吴忠市警方跨省抓捕。吴忠市警方这一丑行曝光后,立即遭到全国媒体如潮的炮轰(参见本版12月1日相关评论)。12月2日零时许,吴忠市委、市政府通报,该市警方以涉嫌诽谤罪刑拘王鹏“使用法律不当,是一起错案”,立即解除对王鹏的刑事拘留,并处理有关责任人,吴忠市公安局副局长、利通区公安分局局长何泽祥被免职。

  吴忠市警方枉抓无辜,并且涉嫌刑讯逼供,给当事人王鹏造成了严重的身体和精神伤害,给社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损害了政府公信和法律尊严,而远赴甘肃、江苏跨省抓捕王鹏及其父母,吴忠警方浪费纳税人钱财无数……如此执法犯法,付出如此严重的代价,岂是“错案”二字可以糊弄,岂是免去一两个低级别官员的职务可以了事。举报人王鹏被释放,相关责任人被免职,并不能为这起跨省抓捕案画上句号,并没有拨开此案的重重迷雾,我们要防止更为重要的责任人在迷雾中溜走。

  言者无罪,举报是公民的正当权利。不管王鹏举报的情况是否属实,他都没有触犯刑律,不应该遭到刑拘,更不要说他的父母。吴忠警方将自诉案上升为公诉案,纯属歪曲法条、滥用公权、多管闲事。更重要的是,举报人王鹏在甘肃工作,举报行为也发生在甘肃,而被举报人马晶晶的户口在银川,工作单位在银川团市委,显然,这起举报纠纷根本不关吴忠市警方什么事,他们没有管辖权,却为什么多管闲事硬要管呢?马晶晶的母亲是吴忠市委常委、政协主席,这难道仅仅是一种巧合吗?举报自己儿子的人被跨省抓捕,这么大的事情,吴忠市警方岂能不向作为市委常委的母亲汇报,岂敢违背一个母亲、一个市委常委的意愿擅自行事。那么,在这起跨省抓捕案中,马晶晶的父母扮演着何种角色,是否存在以权压法、公器私用问题?这个疑问显然不是一句轻飘飘的“绝对没有施加影响”就能够消除。

  人们有理由怀疑何泽祥被免职是不是“丢卒保车”的危机公关,人们不相信他就是最高职位的责任人。因为,跨省抓捕王鹏是吴忠市公、检、法开会协调作出的决定,并且得到有关领导的批示。何泽祥作为吴忠市公安局副局长,他不可能有权力召集公、检、法开会协调。协调会是谁召集的,哪个领导作出了抓捕批示,这些责任人该担何责?

  据报道,王鹏除了举报马晶晶在公务员招考中作弊外,还举报马晶晶的父母存在经济犯罪问题。对于前者,吴忠市有关方面展示马晶晶的试卷声称没有作弊,这种说法显然不能令人信服——完成作弊的试卷怎么可能有问题?对于后者,不知道有关方面是否对马晶晶的父母进行过调查?不调查被举报者,却去抓捕举报人,让这起跨省抓捕案有了浓厚的打击、报复色彩。现在,举报人已经被打击、报复了,他所举报的两个问题应该有个说法了吧?

  正如一些论者所言,“抓起来再说”已经成为一些恶权力侵害公民权利的新手段,一些公权部门动辄不问青红皂白抓人,关几天,打几顿,大不了过段时间撤案放人,反正已经达到了打击、报复的目的。发生在宁夏吴忠的这起跨省抓捕案,还有许多真相被掩盖在重重迷雾之中,这些真相不解开,真正的责任人受不到应有惩处,公器私用、徇私枉法就难以遏制,公民的批评权、监督权、举报权就得不到保障。(丁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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