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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单位“仅招男性”理由不充分

发表于 2021-2-21 08:49:3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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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单位“仅招男性”理由不充分
2020年11月,江西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五级主办工作人员的岗位表,引发网友热议。这份岗位表显示,抚州高新区党政办公室、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等14个招聘单位的综合岗、管理岗及综合文稿岗等20个岗位,都标注了要求“男性”。(2月19日 中国青年网)
在当前劳动就业岗位本来就供大于求的背景下,虽说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但是,劳动就业岗位竞聘上,女性与男性之间还是处于弱势,即便一些政府单位,都把“仅招男性”作为岗位应聘中的硬性条件。这不,抚州高新区党政办公室、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等14个招聘单位的综合岗、管理岗及综合文稿岗等20个岗位,都标注了要求“男性”。
不可否认,在很多情况下,应岗位的特殊性,单位和部门招聘人员要求男性也无可厚非。但是,以笔者之见,上述招聘的20个岗位“仅限男性”其理由就根本不充分。不要说这些岗位都在办公室里从事脑力劳动,即便就是一定体力劳动,现在大多女性也不逊色于男性。再说,我们招聘人员看得是能力与素质,而不是“重男轻女”的偏见和狭隘。
再从法律角度上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可见,招聘岗位搞门槛设限不是不可以,但前提条件必须要在合法合理的框架内,否则,必然要遭人质疑和诟病。
由此,笔者认为,这次政府单位招聘“仅限男性”刺痛公众敏感神经,关键在一方面,其所招聘的岗位并不是女性胜任不了的;另一方面,在招聘岗位设限中没有什么特别的详尽说明。所以,这也给招聘单位提个醒,在以后招聘人员时,不仅要改变“重男轻女”的思想观念,同时在特殊岗位招聘设限上,也要尽量把情况说明清楚,这样才能避免混淆视听,遭人质疑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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