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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抵税”是双赢之举
3月1日起,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式开启。很多人或许还不知道,纳税人在2020年获得的教师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医生资格证等各类职业资格证,可以获得3600元定额扣除。(3月5日《三湘都市报》)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征程中,人才优势显得格外重要。人才从何来?那就是要孜孜以求、锲而不舍地加强学习,提升个人能力和素质。我们都知道,学习不单单要时间和精力,同时还需要不菲的资金投入。比如:一个人读完大学就得花3万左右,如果加上其他费用支出,还会更多一些。至于有了工作,再想取得职业资格证,那也是需要花钱的。比如:焊工、电工、教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医生资格、护士执业资格等。
所以,现在“证书抵税”,对百姓家庭和个人来说确实是一个双赢之举。从百姓个人角度上讲,拿证书就是一个自我充电,自我提升的过程,有了能力和水平,在所从事的岗位上就能得心应手。俗话说:锅里有,碗里才会有。你在工作上创造新业绩,企业经济发展就会蒸蒸日上。如此一来,企业经济效益好,员工收入也会水涨船高,这难道不是互惠互利的双赢之举吗?
事实上, “证书抵税”对贫困学子家庭来说也是一个双赢之举。在现实生活中,很多贫困学子家庭就是因为交不起学费,不得不走勤工俭学。一边在外打工;一边求学。尽管在学校取得优异成绩,也获得不少荣誉证书,但是,在学习资金投入上,仍然还是杯水车薪和力不从心。如果“证书抵税”政策一旦落地生根,那么,不管是子女读书还是自己学习,在资金投入上就大大减轻了家庭负担。比如:子女读大学可以抵扣19200元的税负(400元/月×48个月),民众拿到焊工、电工、教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医生资格、护士执业资格等证书,可以获得3600元定额扣除。
由此,笔者认为,“证书抵税”想落地生根,一方面各地要广泛宣传和动员,鼓励企事业单位早宣传、早落实;另一方面,也要防止个别地方和单位在“证书抵税”落实上,搞“一阵风”或“走过场”,让“证书抵税”昙花一现,或半途而废。
为此,在我看来,“证书抵税”既然是双赢之举,那么,我们就应该把好事办好、实事做实。这样在“十四五”开局之年,才能快马加鞭,为全面开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