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2072|回复: 2

[话题探讨] [正方]计划经济体制是拖垮国企的“罪魁祸首”

发表于 2010-12-6 14:48:2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正方】计划经济体制是拖垮国企的“罪魁祸首”
                     作者:胡明军  
       近日,一篇名为《很难被否定的一个事实:拖垮国企的不是别人正是国企职工!》,这个观点让笔者十分惊讶,不敢苟同。   
                 从这篇文章观点来看,似乎条条有理,拖垮国企的不是别人正是国企职工,无需辩解。但我们从辩证的观点来看这个问题,用事实来分析问题,就不是这么一回事了。
       总所周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今,经历了计划经济时代和市场经济时代:计划经济时期从1949年10月中华人命共和国成立后,前三年是经济恢复时期,至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期间都属于计划经济时期,推行是按需分配;而市场经济时代从十四大期间到现在,推行按劳分配制。              
           在计划经济时代,国企担负着社会经济发展主要地位,当时我国基本上处于“半封闭”状态,相对比较落后,出口贸易比较薄弱,而国家部门统筹规划,监管着国企安全生产、体制管理、产品销售、工资分配等,再加上当时法律不健全、规章不全面、不祥尽、缺陷多,严重制约了国企经济发展、壮大;领导、员工文化素质偏低、观念落后,国企领导、员工只是上行下令,企业管理不善、发展目标不明确等,导致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国企经营普遍遇到了困境,国企出现改制、职工下岗、工龄买断、身份置换、再就
业……等一系列问题。
              再看改革开放市场经济时代:我国在“十四大会上确立了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全党的指导地位,概括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明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要求全党抓住机遇,加快发展,集中精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开展,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扩大内需。我国制定和完善各方面的法律,将国企的经营权、管理权、销售权、发展权等下放到地方,下放给国企。国企更加重视员工文化技术教育,国企员工素质得到很大提高,企业推行实行双向选择用人机制,能者上庸者下,大大促进了员工爱岗敬业、学技强身热情,国企管理更加科学、人才配备更加齐备、设备更加先进、产品质量更高,增强了国企的市场竞争能力,出口销售量大增……。
      笔者简单的分析了一下我国计划经济时代和市场经济时代的法律法规及经济体系,国企在两个时期的地位、经营状况、分配制度、员工素质等。市场经济时代法律制度更全面、管理科学合理、制度措施得力而且合符现实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员工收入、生活水平、企业市场竞争力得到很大提高。为此,笔者认为,在九十年代初,国企经营遇到了困境,并不是员工拖垮国企,而是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理由有五点:

             一、九十年代初我国经济已经发展到一个必须转型的时期,当时推行的计划经济制度已经不能满足当时的企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所以国企经营普遍遇到了困境,国企改制、职工下岗、工龄买断、身份置换、再就业等,不是偶然,而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二、当时经济处于“半封闭”状态,国企管理、经营、销售制度等不完善,受国家体制的制约,缺乏主动性,市场竞争能力、生存能力比较弱。
      三、受当时经济影响,员工素质、技能提升缓慢,员工士气低落,活力不足,被动干工。
      四、国家、企业个别领导素质低下、管理落后,行为腐败,肥了腰包,损了国家、企业,苦了员工。
     五、国家法律规章不完善,不能有力控制局面,问责不到位、不及时,导致企业衰败,员工怨声不断,苦不可言。
      由此,笔者认为这个“拖垮国企的不是别人正是国企职工”这个观点是不恰当也不正确的,而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才是拖垮国企的“罪魁祸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6 16:02:18 | 查看全部
国有企业效率低下,冗员太多,机制太死,缺乏竞争力。还有,国有企业实行的是计划经济,包袱太重,没有活力。国企改革,历史的必然选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12-6 17:21:38 | 查看全部
胡哥讲的很在理,谢谢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