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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超时加班,工会能做什么?

发表于 2021-3-16 08:28:4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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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修法都需要充足的依据,调研就是必不可少的程序。工会组织与劳动者最接近,在劳动立法上最有发言权,因此,就超时加班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提出立法、修法的充分理由,就成为工会的重要责任。

近年来,一些企业超时加班现象日益严重,甚至有制度化、普遍化趋势。如何遏制这种“畸形加班”变为常态,在今年两会政协总工会界别讨论中成为热议话题,《工人日报》以显著版面、篇幅给予报道,引起更多读者关注。

工会界声讨超时加班现象,是其职责所在;委员讨论中提出的观点也大多切中要害。而广大读者,特别是身陷超时加班苦恼中的劳动者,更关心这个问题如何解决?除了立法执法、政府作为,工会组织能够为职工群众做些什么?

超时加班与正常的工作加班不同,也不是报酬多少的问题,其要害在于超过法定工时制度,涉嫌违法。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长不超过8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时的,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这是我们讨论和解决问题的基本出发点。

那么,超时加班是如何违法的呢?委员讨论中述及种种现象,既有“明目张胆”的,也有“隐形掩饰”的,归结起来,恐怕大多还是利用了法规的“漏洞”。(譬如委员所说“我国缺少一部专门的工资立法”)解决这个问题,自然需要从完善法律法规入手。立法、修法都需要充足的依据,调研就是必不可少的程序。工会组织与劳动者最接近,在劳动立法上最有发言权,因此,就超时加班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提出立法、修法的充分理由,就成为工会的重要责任。此其一。

其二,宣传教育。用工单位超时加班,无论是行政方“明知故犯”或“不懂法”,还是劳动者“忍辱负重”或“不知法”,都需要就劳动法律法规进行一次普法宣传、教育,对于前者可谓“勿谓言之不预”,敲响警钟;对于后者在于“授之以渔”,启发觉悟。以工会的宣传、教育辅之以政府部门严格执法,有助于遏制超时加班现象,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

其三,参政议政。这里所说的行动,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工会在“庙堂”参政议政,把遏制超时加班问题提到各级人大、政协及与政府的联席会议上去,提出解决议案、建议,参与相关决策,从源头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二是在用工单位利用职工代表大会、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形式,就超时加班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包括劳动合同、协商结果,以遏制行政方面任意迫使职工超时加班。

其四,主动出击。既然超时加班现象已呈普遍化现象,发现问题并非难事,难的是能否及时制止和解决。工会作为职工权益的代表者、维护者,在这个问题上理应主动出击。特别是考虑到一些职工迫于就业或生活压力,不能或不敢拒绝超时加班,有些职工甚至不懂自身合法权益,工会组织更应该主动为之维权,彰显作为。这也正是工会为自己在职工群众中树立威信的最佳时机。

“8小时工作制来之不易。如今社会进步了,应该对劳动者施以更加人性化的关爱,但现在社会上对工作和休息时间没有合理分配的现象反而越来越多。”林淑仪委员这番话述及历史,面对现实。8小时工作制是工人阶级经过百年斗争争取到的权益,如今的社会进步是广大劳动者付出血汗的成果,都是职工群众应该享受的。而超时加班与之背道而驰,遏制乃至消除它,工会组织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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