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11月28日,煤电公司根据国务院、重庆市政府以及能源集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出台了《松藻煤电公司关于印发<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级别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松煤电发〔2010〕342号)。
安全级别评定工作,在公司所属各生产矿井和在建的梨园坝煤矿中开展,要求力争通过1至2年努力,全公司安全A级煤矿达到80%、B级达到20%,消除C级及以下煤矿,建立起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安全生产基础条件明显改善,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通知》要求公司及各矿都要设立煤矿安全级别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煤矿安全级别评定各项工作的领导,确保安全级别评定工作任务的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安全级别评定依据《重庆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评估细则》,对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量化考评。评分采用“千分制”,其中共性部分“八个方面”(主体合法、设备设施、安全投入、机构人员、规章制度、宣传教育、安全管理、应急管理)600分、行业特殊要求400分。根据评分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
此次安全级别评定工作,分为宣传贯彻学习培训、自查自评、初审、整改、迎接验收和总结、巩固发展等六个阶段进行。为确保该工作取得实效,公司向各矿提出对安全级别评定工作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保障措施、切实开展宣传活动、严格落实责任、加大督查力度、及时报送信息、加强社会与舆论监督等七项要求。
公司并将安全级别评定工作纳入对各矿的年度和季度安全考核的内容,凡安全评定工作不认真、弄虚作假、级别评定质量低劣、未能按期完成阶段性任务的矿井,将对该矿的主要负责人、安全副矿长进行约谈和问责。(周明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