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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中心] 谁来为“爱美一族”把关维权?

发表于 2010-12-10 09:20:1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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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本报A7版刊登题为《谨慎选择医疗美容机构》后,引起读者热议。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很多因接受医疗美容而投诉的消费者根本不知道生活美容院不能从事医疗美容。“现在社会上部分美容机构不具备医疗美容资质,却擅自开展抽脂、去皱、埋线、开双眼皮等医疗美容服务,”市消保委消费指导部副主任汪鸫分析指出,消费者爱美心切又缺乏风险意识,导致医疗美容投诉屡屡发生。
    
    “美容院工作人员介绍得天花乱坠,他们说他们做得好,应该可以做的吧!”在多数消费者看来,美容是一个笼统而宽泛的说法,从日常的皮肤护理到需要“动刀子”的隆胸、抽脂,都是美容。不少消费者坦陈自己一般都是根据美容院打出的广告来判断的。
    
【案例·胡先生去眼袋】
    
    胡先生就有过这样一段不愉快的经历。今年年初,他看到本市一家修颜中心广告称“无痛、不开刀、不抽脂”去眼袋,在对方的承诺之下,决定一试。“没想到,整个过程与广告说的完全不一样。”胡先生告诉记者,20多分钟的疼痛之后不断出血,纱布上满是血迹,自己顿时有了上当受骗的感觉。
    
【案例·文眉文出4眉】
    
    黄先生则为母亲文眉的事情而烦恼。黄先生是本市一家美发美容连锁店的会员,去年6月,母亲到该美容院文眉。没想到,母亲文好的眉毛又浓又粗,效果很不理想。于是,美容院提出可以激光洗掉,将眉毛“变细”。更令人始料不及的时,激光只是“洗”去了眉毛的中间部分。“这下可好,我妈看上去长了4根眉毛!”
    
    黄先生抱怨说,这件事情前前后后拖了1年多,美容院先后派了多位“医生”为母亲修复。文眉花了3300多元、激光用了1500多元,可母亲现在每天还要画好眉毛才能出门。
    
    “事实上,只要美容过程中有皮肤破损和出血,普通的美容院就不能做。”一位多年从事美容行业的人士告诉记者。业内人士指出,根据卫生部2001年底颁发的《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和2009年制订的《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因此,很多美容院的美容项目,如瘦脸、丰胸、文眉、去除眼袋、美下颌、隆鼻、祛痘等服务项目如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都属于医疗美容范畴。我国卫生部门对医疗美容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只有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美容机构才能提供不同类别的医疗美容项目,一般的美容院只能向顾客提供皮肤护理等服务。
    
    对此,采访中许多消费者建议:卫生工商等管理部门不应该只管发照,疏于督查整改。应该“跨前一步”,为“爱美一族”消费者,提供“安全美容”“放心美容”,并积极为他们把关维权。
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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