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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情交融,让调解更有温度

发表于 2021-3-22 11:39:2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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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针对疫情以来劳动争议有所增多、新业态群体维权难等新情况,沈阳高新区浑南区劳动争议调处中心探索劳动争议调解新模式——(引题)
  法理情交融,让调解更有温度(主题)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刘旭 工人日报-中工网通讯员 孙宏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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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处中心注重兼顾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和劳动者长远利益,主动介入本不属于调解职责之内的劳务纠纷,探索新时期让双方都满意的劳动争议调解新模式——讲“法”,晓之以“理”,还讲“情”。
  “帮职工维权既要讲‘法’,又要让双方明‘理’,还要讲‘情’,要从职工的长远利益出发,兼顾考虑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近日,沈阳高新区浑南区劳动争议调处中心调解员孙传敏介绍了当前劳动争议调解面临的新情况,她感慨,工会劳动争议调解是一场关于“寻求法理情交融”的探索。
  2014年11月,该调处中心在浑南区总工会创建,与区人社、仲裁、法院等相关部门建立起劳动争议调处联动机制,进行裁前调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疫情以来,部分行业企业受到冲击,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有所增加;同时,新业态新职业蓬勃发展,但出现纠纷劳动者依法维权却较为困难。在这种情况下,调处中心注重兼顾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和劳动者长远利益,探索新时期让双方都满意的劳动争议调解新模式,调处成功率达到100%。
  2020年,孙松所在的沈阳一家传媒公司经营困难,职工放假在家待岗。后来,孙松了解到其他同事已经回岗正常工作,而他未接到上班通知。随后,他又得知公司搬迁新址,原来的工作部门由于改变经营方式被解散,他处于被动离职状态。而且孙松工作三年半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20年8月25日,孙松到调处中心寻求帮助。
  调解员孙传敏找到企业相关负责人,以“法”力争,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根据《劳动合同法》,未签劳动合同要支付二倍工资。无故辞退职工要支付赔偿金,到了仲裁庭、法庭,你们公司还要支出人力和时间成本,这不划算。职工也没做好准备,很难短时间内找到工作。”最终,该公司决定给孙松调整工作部门、重新培训继续上岗,孙松对公司的决定很满意。
  2020年10月21日,孙松再次来到调处中心,原来他现在工作的部门又将解散。这时,企业负责人表示由于经营压力,无法再为孙松调换岗位。最终,企业在调解现场支付了2.3万元赔偿金。
  法理情交融,让调解更有温度,也让双方都满意。
  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勤工俭学的大学生与新业态职工如电商主播、线上培训机构讲师等群体遭遇劳务纠纷情况凸显,但其寻求法律维权难度较大,调处中心主动介入新情况,积极维护包括大学生、新业态职工在内的劳动者权益。
  王雷等8人是沈阳工程学院的大学生,2020年暑假出来勤工俭学,经人介绍,承接了一家网络工程公司一项关于电力规划图纸的修改等工作。王雷等提前完成任务后,企业方却以主管人员私自发包、部分图纸存在技术差错等理由未结算劳务费。协商无果,王雷等曾到劳动仲裁部门求助,因为属于劳务纠纷,劳动仲裁部门无法受理他们的申请,他们又去咨询法院,得知由于缺乏有力证据,通过民事诉讼维护权益也很难。无奈之下,王雷等抱着试一下的心态来到调处中心。
  调解员与企业沟通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给企业陈述了大学生勤工俭学不易,应该给未踏入社会的学生以正能量,“即使作为劳务关系,公民权益也要受《民法通则》等法律保护,劳务费是他们为你们公司付出劳动应得的正当权益,你们不能不给。”经过协商,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第二天,企业支付了劳务费。
  截至2020年12月底,调处中心累计接待职工咨询2396人次,受理和调处成功劳动争议案件322起,涉及职工49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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