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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采访市中法院刑庭庭长王利民了解到,过去两年,市中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665件,998人,其中涉及新生代农民工犯罪案件383件,652人,分别占57.6%和65.3%。也就是说,超五成刑事案件是新生代农民工所为,超六成刑事犯是新生代农民工。朝气蓬勃的80后,是正式走上历史舞台的新一代,新生代农民工接受教育程度也普遍高于他们的父辈,何以走上犯罪道路?
王利民对652名新生代农民工刑事犯逐一进行了分析。他告诉记者,新生代农民工中的涉案人员大多无固定收入来源和固定住所,经济状况相对恶劣,在652名新生代农民工犯罪案件中,犯罪时处于无业、待业或临时打工状态的有478人,占73.3%。如被告人任重恩在抢劫犯罪前,两个月内三次变动临时工作单位,犯罪前已身无分文且无处居住。因此,新生代农民工侵财性犯罪占绝对比例,包括盗窃、抢劫、抢夺、诈骗、敲诈勒索等类型犯罪,占新生代农民工犯罪案件的88.9%,其中盗窃案件最为常见,占全部犯罪案件的66.7%。王利民认为,新生代农民工心理边缘化是他们犯罪的主要原因。具体呈现为四大心理。
一是难以改变的城市偏见与歧视所带来的心理失衡。相对于他们的父辈,新生代农民工进城务工的目的不再仅仅是为了挣钱,而更多的是为了改变生活方式和寻求更好的发展机会,他们渴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融入城市生活并获取相应地位,但他们在为今天的城市现代化做出巨大贡献、付出艰辛劳动之后,依然难以获取市民身份及享有住房、医疗、养老、子女入学等相应的福利保障,这使得他们对社会及政策产生不满情绪,归属感迷茫,心理失衡而走上犯罪道路。
第二,机会不均等与贫富差距加大所导致的仇富心态。新生代农民工对城市和对自己的期望值很高,他们希望城市能给他们带来机遇和财富,更愿意选择有一定技术含量的职业去做,也敢于主动追求劳动平等,收入平等,生存平等的权利,但社会却不能给他们提供和城市人相等的机会,他们中大多数人只能去做那些收入低、工作环境差、福利待遇不高的工作,租住在脏乱差的城乡结合部。面对那些一掷千金、独居豪宅的城市富贵,他们嫉妒的心态会在不自觉中形成,从而产生仇富情绪走向社会的对立面。
第三,竞争能力差与好逸恶劳共同作用产生非正当致富心理。新生代农民工接受教育的程度虽然高于父辈,但文化水平仍然较低,他们中大多数人进城务工前没有经过专业技术培训,不了解工业生产或现代服务业的基本规范,无法胜任复杂的技能型和知识型工作,与城市劳动力相比竞争能力较差,而他们大多从小就脱离农业生产活动,不像父辈农民工那样愿意承担城市里的低端重体力劳动,加之有些人对物质生活的追求过高,因而产生不正当的致富心态而成为危害社会安定的犯罪主体。如被告人王小玲在失主于瑾家中从事家政服务期间,爱慕虚荣,盗窃失主金项链、金手链、钻石戒指、耳钉等物品,价值15000余元。
第四,正当的精神需求得不到满足所造成的心理变态。新生代农民工正值青壮年,他们远离家乡和亲人孤身进入城市务工,长期从事的是繁重的劳动甚至是危险的工作,而很少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和亲人的关怀,无法满足正当的性的需求,往往通过赌博、看黄色录像、毁坏财物等来排解心中的不快和寂寞,造成心理不健康,有些人在不知不觉中走上了犯罪道路。
王利民庭长认为,减少新生代农民工犯罪是个复杂的社会工程。他建议,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把农民工逐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对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投入,帮助他们解决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农民工公寓,探索建立农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进一步改善农民工生活居住条件;把农民工随迁子女纳入当地义务教育体系,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逐步解决农民工在户籍管理、失业救济、养老保险等方面的问题,消除城市歧视和偏见,让农民工有尊严地在城市生活。第二,加强技能培训和法制教育,促进农民工的生存与发展。第三,增加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需求。加大对农民工心理健康的关注,开展社会关怀活动,帮助他们搞好自我管理、自我调适;关心新生代农民工的恋爱婚姻问题,为他们组织开展交友联谊活动。同时,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对新生代农民工工作、生活场所的监督和管理。 济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