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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中心] [消费提示]收发快递过程中如何保留维权凭证

发表于 2010-12-17 09:39:0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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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北京12月16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天天315提醒广大消费者:
  ·对于一些自称是企业客服人员的不明电话要提高警惕,如果其称自己是**企业的工作人员,一定要询问对方工号或姓名,以便与企业核实。
  ·国家已经出台了“先验货后付款”的相关规定,因此,消费者在查收货品时,一定要严格按规定来操作,如果快递员要求“先付款后验货”,可拒收处理;
  ·消费者要注意保守自己的个人信息,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如果消费者遇到必须先签字才能验货的情况,可以要求快递员当场验货,发现货物损坏、丢失或不对板情况,要要求快递员出具相关证明并签字,以作为以后维权凭证。
  北京快递行业终于有了正规军。日前,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发出公告,称有164家快递企业符合快递业务许可条件。至此,自2009年新《邮政法》实施后,北京快递企业首次实现持证上岗。同时,北京市邮政管理局方面表示,凡发现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快递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向北京市邮政管理局举报。
  假药,假酒,假农资……这些假冒伪劣产品正在逐渐侵蚀着我们的生活,而据警方介绍,近两年来,在假冒伪劣产品销售方面,互联网和快递物流正在成为主渠道。一些售假者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药品广告,然后通过邮政快递寄递假药。他们往往利用伪造的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委托邮局或者快递企业点对点送货上门,甚至大量收集消费者的信息,主动打电话去联系,而上当受骗的以老年人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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